2007/07/25

徐四金的香水

一本書只要被拍成電影,就會吸引很多人找書來一探究竟。在有「香水」的電影之前,我還真的沒聽過徐四金和他這本赫赫有名的小說,感到有點慚愧,說我是在湊熱鬧也行啦,總之我也買了一本來翻翻看。

想不到這本書完完全全,totally,不合我的胃口。

大概是從導讀我就知道我不會喜歡這本書。導讀裡引述徐四金的話,說他寫這本書之初騎著偉士牌機車在法國南部亂繞,戴著全罩安全帽所以啥都看不到聽不到,只剩下嗅覺可以依靠,於是他就寫了一本跟味道有關的小說...

對不起,我覺得這段話大概可以排進矯情排行榜年度top 10 了...好吧,說top 10 有點太誇張,top 50 總跑不掉了。

不管怎樣,這是嗅覺天才葛奴乙的故事,他的嗅覺發達到常人不能想像的地步,可以聞見幾哩外的髮香。極度瀆神的他殺了25 個少女,用她們的體香製成香水。這罐終極的香水可以使人瘋狂地喪失心志,葛奴乙在迷惑戲弄世人之後,把這瓶香水灑在身上,誘使流浪漢們被香味吸引一擁而上,將他撕裂了吃下,就這樣自殺了。

這真的是個蠻奇特的故事。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徐四金碎碎念似的文筆讓我很難專心讀下去,看了一半我就跑去看史蒂芬金的勿忘我了,那麼厚一本勿忘我都看完了以後我才回來繼續讀香水,不過只撐了不到三章我又改看巴別塔之犬去了...

Anyway 我終究還是看完了。然後開始疑惑其威名何來。

葛奴乙的個性畏畏縮縮,在路上看見別人手舉起來就以為要挨打,這樣的人卻會在香水師傅拒絕收他為學徒時突然「不知哪裡生出的勇氣」,大聲地爭取要得到學徒一職。

當然主角的個性可以轉變,只是要有跡可尋,中後段葛奴乙經過多年的自我追尋終於成為邪惡的一個壞人,這樣很合理,因為我們看見了他的心路歷程。但是這種突然來一下完全不是他該有個性的橋段(而且還很多次),只讓我覺得徐四金好像是不這麼寫故事就走不下去了一樣。

想像令狐沖在某一回莫名奇妙開始用田伯光的語氣調戲任盈盈,然後下一回又恢復正常,那不是很奇怪嗎? 個性不能因為劇情需要就亂變啊。

另一個我不能接受的點是劇情的矛盾。徐四金在一開頭花了很大的篇幅描述葛奴乙與一般人的不同,在於世人只會依賴眼睛,看不到事情的本質,而葛奴乙嗅聞到的是一個更細微的世界,所以他可以感受到別人無法感受的事物。

但是最後葛奴乙如入無人之境到處殺人時,徐四金的解釋是,葛奴乙身上沒有氣味,所以沒有人可以發現他。

咦他不是才說大家都靠眼睛只有葛奴乙靠鼻子...?

最終的高潮戲是在葛奴乙要被處決時,他把香水灑在空中,整個城裡的人都因此失去心神,演變成一幕最荒唐的雜交場面。

可是徐四金不是也才說大家都聞不到細微的東西,怎麼這時又全城都變成葛奴乙了,大家都聞得到幾哩外飄著的香水味?

自己都覺得我好像在吹毛求疵,但是我只是對這樣大名鼎鼎的小說竟只有這種等級感到有些失望罷了。

徐四金的文筆其實並不特別突出,總是把話寫得太白,說一個人高興就直言「他很高興」,說一個人憤怒也一樣直言「他很憤怒」,我不會寫小說,不知道,但是我想小說家應該可以有更好的技巧。

香水的確是一本奇書,他寫了一個很罕見的題材,也成功的描寫出氣味這種虛無飄渺的東西,但是這能說是一本經典名著嗎?

我還是有一點懷疑。

2007/07/22

John McClane is Back!!

今年暑期熱熱鬧鬧的大片我好像每一部都看了,我只想說,如果你只能挑一部來看,我不會建議選變型金剛,也不會是哈利波特。

因為終極警探4.0實在是太好看了!!!

好看到彷彿這輩子不會再看到這麼精采的警匪動作片,好看到想倒在地上哀嚎,好看到開始擔心以後看不到了怎麼辦。

這是今年這些大片裡,唯一一部我會無怨無悔再看一次的電影。真的真的,我覺得自己大概有十年沒有這麼強烈地被一部動作片震撼過了。



從1988年的終極警探第一集開始,John McClane 這個角色就變成一個時代的樣板。事隔快要20年,他又回來了,一樣有著極差的運氣,一樣整天碎碎唸,一樣單打獨鬥,一樣穿著被血染到看不出原來顏色的汗衫,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樣永遠打不死。

這次的壞人走的是高科技路線,所有你想像得到仰賴電腦操控的一切,交通、金融、國防、通訊、大眾傳播,甚至連水電供給,都被壞人癱瘓了,美國陷入前所未見的混亂。

已經變成一個老頭(而且還光頭)的John McClane 這次要保護一個能挽救局勢的電腦天才宅男,當外頭的世界忙著進行他根本搞不懂的資訊戰,他決定還是要靠他的傳統方法解決危機。

所謂傳統的方法就如前三集所見,就是槍戰、打鬥、還有不停不停的爆炸。

聽起來好像很空洞,但是才不是!!從頭到尾就是沒有冷場,John McClane 最擅長的隨機應變這集簡直是發揮到極致,預告片裡已經可以看到他用飛車打下一台直昇機,但是還有更神奇的,像是利用消防栓幹掉坐在直昇機裡的槍手之類的神乎奇技。我一直在想怎麼會有人想出這些招式來啊,超厲害的。

今年最推薦的就是它啦,沒有太多劇情的鋪陳,沒有什麼深刻的情感和內心戲,但是McClane 不說話的時候,你可以看見他眼裡的落莫,那是如他所說所謂英雄的宿命。精彩炫目又機智有趣,以動作片的角度來說,實在想不到什麼可以挑剔的。我其實覺得這集比最受推崇的第一集還好,甚至比前面三集全部加起來都還要更好。

如果你覺得變型金剛很熱血,那麼看看終極警探吧,看完以後你會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熱血。

補一個不知道哪來的前三集劇情複習mv...

2007/07/21

關於倫敦的後三分之一

到倫敦玩必備的就是這一張,選買week travel card,價值24.2英鎊,一個禮拜內地鐵輕軌和火車都隨便坐,聽說連坐船都可以,不曉得是不是真的。



但是從買的當下到當天半夜十二點就算一天了,我們在不曉得這個規則的情況下在晚上十點多才買,最後毫無預警的它就提前失效了,失效後激發了很強大的英語潛能跟地鐵售票員詢問了好一陣子,才改買5.1英鎊的day travel card 撐完之後的旅途。

只想說進不了站的感覺真可怕,瞬間覺得自己會流落異鄉。

到英國的第二天,從羽新那借來一張可以加值的sim 卡,沒有太多選擇地加了10鎊進去,整個禮拜都靠它與外界連絡。



現在來回顧一下每天必經的旅程,大致上從任何景點都是坐車到Green Park 站,找Jubilee line 坐到Canary Wharf 站,這樣就完成第一部份。我媽看不懂英文但是她會用數的,到站她都自己知道要下車,很厲害。附上路線圖。



說到Canary Wharf 忍不住插一下話,哈利波特第五集的電影,哈利一行人有騎著騎士墜鬼馬從上面飛過去!!看到的時候有稍微激動一下。

哦,到了Canary Wharf 就要出站過馬路,改搭DLR,也就是Dockland Light Railway 的樣子(敏芳說有一本旅遊書把它翻成碼頭之光....),再坐到Mudchute 站下車,走大概十分鐘就可以抵達敏芳家,亦即我們的home stay。



因為是自助旅行所以不可避免要走很多的路,我媽每天都說她腳痛,只是走這段路的時候,真會有一種要回家了的感覺。現在看照片再走一次,有一點點懷念。

再來這張照片乍看會有點驚人,這是一個禮拜內我們喝空的啤酒瓶。但是其實很多罐都只開來喝了一兩口就放在桌上,第二天一早我媽就一瓶一瓶把酒倒了,再讓酒瓶沿牆邊排排站好,於是成了這樣的景象。



最後一天我們搭晚上八點多的飛機,羽新帶我們坐了非常久的車去機場,再陪我們去退稅和check in。說到退稅,我們真的是很沒購買力的一群,別人都退一疊鈔票,我們只退了三個銅板回來。領到三個銅板自己都覺得好笑,不過那些銅板還是有其用處,最後變成免稅商店的餅乾讓我們帶回台灣。

敏芳五點多下班,前一天只睡三個小時的她還是坐了車來送機,在上班時間做了送機紙條,還一人給了一顆桃子吃,實在是感人。



說到底還是真的要感謝她提供不用錢的住宿,還附帶時有時無的地陪服務,我們才能有便宜好玩的倫敦之旅。

結論是,誠如我們的地陪們所言,倫敦的確是個很可愛的城市。很多地方還來不及看,或許以後有機會能再去一次。

那麼我的倫敦遊記就寫到這邊。

2007/07/20

關於倫敦的中間三分之一

倫敦地鐵很方便,沒有算錯的話有13條地鐵線,密密麻麻地把市中心切得跟蜘蛛網一樣,走在路上隨便走都很可能會遇到地鐵站,在迷路的時候可以進站看看地圖,重整行程。

地鐵的mark 如圖所示,走到腳痛的時候看到這個東西真的會讓人有種得救的感覺,不過有兩次我們說話得太早了,因為有一些站是只能出不能進的,也有一些站不曉得為什麼總愛關閉。



雖然地鐵是遊客的好朋友,但是工藝技術其實不太佳,很晃很晃,如果有心要暈車的話是辦得到的。車上可以吃東西,所以椅背上看得到被亂丟的星巴克紙杯,下班時間過後車廂裡就四散著免錢的報紙。

這又是一件奇怪的事,倫敦的報紙不用錢,而且其實編輯得還不錯,不曉得還有誰要花錢買報攤上附有贈品的報紙。

基本上我們是觀光客,所以還是很努力跑了很多旅行書上推薦的地方。

大英博物館真的夭壽大,把別人國家的整座城整面牆都搬到館裡,蠻誇張的。不過書上都說可以逛兩天,我們三個小時就繞完了埃及西亞希臘羅馬南亞中國和南美館,好像只剩文藝復興和日本館沒看到...看來那個兩天是每個牌子每個字都看才會發生的情況。

這邊要拉開說一個故事,我研究所學的是機器翻譯,簡單說來就是給電腦一段英文和一段中文,電腦會學習哪個中文字是哪個英文字的翻譯,等學得夠多了就可以拿來翻譯電腦還沒看過的英文文章。本來埃及象型文是不可解的,直到發現了羅塞塔石碑,上面用三種語言描述了同一件事,其中一個語言是現在還有人在用的,考古學家就在羅塞塔石碑上用了跟現代機器翻譯一樣的原理,漸漸解出埃及文字。

所以我去大英,有很大的原因就是很想看它一眼,最後還買了畫有碑文的書籤回家,心滿意足矣。



至於劍橋,一點也不奇怪徐志摩可以在這裡愛來愛去。那天去的時候雲聚散很快,太陽一出來,一整片草皮就是綠到不行,康河也閃到不行。在哈利波特拍攝地點國王學院外頭瞄了一眼,那天不開放遊客進出,不過從康河上坐船經過時還是能看到它,超華麗的建築。

反正劍橋隨便一條路陽光照下來就是很漂亮。當然撐篙也是一個重點。



格林威治是個舒服的小地方;倫敦塔票很貴但是值得,傳說烏鴉一但離開倫敦塔英國就會亡國,所以為了以防萬一他們在那邊養了一堆飛不起來的烏鴉;倫敦公園超多,每一個都蠻有規劃,草皮上永遠倒著一大群嫌自己太白的白種人在曬太陽;當然還有倫敦眼國會大廈西敏寺和塔橋等等...

一個一個要講會講很久,所以該是時候放個連結鼓勵大家自己連過去看。其實右邊的sidebar也連得到啦。

最後一個晚上去的小酒吧位於銀行區,名喚the counting house,以前是在數錢的地方。奇怪敏芳每次提到這個典故,都會比出數錢的手勢...



關於倫敦的遊記,中間這三分之一寫得太長了一點。不過還有三分之一,下回分曉。

2007/07/19

關於倫敦的前三分之一

如果旅程夠遠的話,我發現借住的地方也會成為景點的一部份。敏芳家的外頭有極好的view,是一個人造碼頭,不知道為什麼她說了很多次,引的是泰晤士河的河水。常常有一整隊人在水上練習划船兢速,很像在划龍舟,我覺得好笑的是我們喊一、二、一、二,他們喊的就是one、two、one、two。不過說真的他們不這樣喊還能喊什麼。



沒有先作好功課的遊客都會有類似的宿命,我們總是遇不到好吃的東西,這更讓我覺得英國食物的難吃果然是名不虛傳。冷冷硬硬的三明治,同樣冷冷硬硬的巧克力蛋糕,難以下嚥的怪味道起司,至於炸魚薯條....也許我們就是沒有足夠的好運氣。

唯二好吃的東西都是別人推薦的。敏芳推薦格林威治的大碗麵,賣的是港式撈麵,重點是可以用中文點餐是很讓人鬆一口氣的事,是一家充滿大聲吆喝捲舌音的店。



羽新推薦唐人街的日本料理misato,她帶我們去吃了一次,隔天我媽又十分想念他們的白米飯,所以我們又自己回去再吃了一次。份量很大應該是他們的特點,兩次我都沒辦法吃完它。日本米真的很好吃,服務生給我很日本的印象,安安靜靜,不太說話很少笑。



倫敦有些東西很多,首先是鴿子很多,多到變成一種希區考克似的景像,差不多是何時何地都可以見到超多的鴿子,有時候竟然連地鐵站裡都有....又不是在拍吳宇森的電影。

再來就是人種很多,也許其中有很大的部份是遊客。地鐵上彌漫的話音除了英語以外,法文西班牙文日文韓文和各地的中文(包括普通話廣東話和台語),好像都是很容易就可以找到正開口說著那些語言的人。現代化的巴別塔。

還有街頭藝人很多,每個地鐵站裡都有,這邊說的不是那些全身塗得五顏六色站著讓人拍照的那種,是彈樂器的,有些人邊彈吉它邊唱歌,這種比較high,但是我比較不喜歡。

無論是哪個地鐵站都搭配著有夠長的走道,有著拱型天花板的走道像管子一樣四處連通(會不會因為這樣所以倫敦人才把地鐵叫tube?)。不記得哪個站,常聽到的是一個不刷吉它,慢慢撥著吉它弦的街頭藝人,所以音樂是一個音符一個音符被放到空氣裡來的。

走在隧道般的長走道裡,聽到他給的旋律,要怎麼說,覺得給人一種很遊子的fu,好像在說,嘿,一天過去了,嘿,是時候想家了。

很多次我都想丟銅板給他,幸好沒有,因為後來我離開英國的時候身上只剩下15便士,還不包括我不得不刷信用卡才買的起的最後一段地鐵票。

這部份算是倫敦之於我的印象,先這樣,其它的三分之二就之後再說。

2007/07/16

nonsense

今天很累,不能專心,不能把錯都推給時差。
其實覺得有一點已經失去的什麼,不知道怎麼說,還在繼續失去。

昨天躺在床上很清楚感受到自己正在失眠,通常我不那麼需要睡眠,換句話說我永遠都是隨時可以入睡。但是失眠像泥沼一樣拉住我,說我浮著也好,你想在旁邊喊著說,喂喂,你要沉下去了啊,那麼也可以。

在那樣恍惚的時候,我想到那些我居住過的不同房間裡的不同氣味,窗戶打開看見的不同景象,不同的門把樣式不同的擺設,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城市,或許有人跟我同住,或許沒有。

一個一個的房間都被我貼上「用過即丟」的標籤,從某些不同的時刻開始我就不再有可能回到那些不同的房間,它們被我丟棄在遺失的過去裡了,在那邊載浮載沉。

嘿不只是房間,從前沒有電腦的時候我用紙筆書寫,那些我寫滿的記事本,一樣是用過即丟。哦還有那些人啊,來不及揮揮手就不見的那些人,甚至是很認真說過珍重再見的那些人,嗯,總有一些會像星星一樣熄滅。

我以為自己記住很多事,但是我想我忘記的更多。

回家的路上看見一個醉漢倒在路上,手裡拿著一瓶空掉的高粱酒。
以前的我會幫他叫救護車的(我好奇同年紀的人有誰像我一樣幫路人報過那麼多次警?),但是今天我沒有心情,我甚至覺得我可以指著他的鼻子罵他,誰叫你在下午五點多就喝掉一整瓶高粱? 老大不小了學著對自己負責行不行啊你!

對不起我沒有力氣,我離開了。

然後我走過街角,看見車底下的陰影處有一隻睡得十分熟的虎斑貓,於是拿出手機替他拍照。

我想到前幾天在英國的時候看了一小段的表坊的DVD,我和我和他和他,裡面的男女主角為了掙脫世俗所以燒了自己的護照和身份証(也許我有所誤會也不一定),但是我忍不住在想,之後呢? 他們還是要回去補辦証件啊。想流浪你還是得乖乖地申請簽證,也許在進海關的時候還要被刁難一下呢。

繁文縟節,很世俗。

咦這邊已經不是我本來想說的了。不要去猜,不要猜。
還有這句是說給自己聽的,拜託不要自私,拜託你,不要那麼不負責。

總之今天很累。但是我還是得等天真的真的暗了,才能好好地睡那麼一覺。

明天一切都會好轉,我只是累了。

2007/07/14

the best moments

終於終於回到台灣了,在倫敦的9 天完全抽離我原先的生活,有種站在遠處看自己的感覺,也許是一個機會把很多事情整理一下。

這篇嚴格說來不算是遊記,就說是心得好了。

在倫敦寄居敏芳家的生活,基本上就是白天敏芳上班,羽新留在家裡寫論文兼看門,我們自己出去玩,晚上回來大家喝啤酒吃冰看電視順便規劃隔天行程,假日有點機會就一起出門。

真的是很「在倫敦生活」的那樣過著。

星期日從格林威治回來,多坐一個站再沿著碼頭散步回家,敏芳邊走邊哼萬芳的碧海情天,斷斷續續的詞記不全,我姐和我就跟著把它零零碎碎地唱完了。

不曉得有沒有人跟我一樣覺得那是很有fu 的一段路,遙遙遠遠。

英國的哈根大茲大概是台灣的半價,啤酒和洋芋片也十分便宜,有兩個晚上和羽新敏芳拖著行李箱去超級市場補貨,天色全暗加上一整排黃色路燈,敏芳在嚷嚷說這樣走路超像在中山的,可惜買不到阿春燒烤,但我們還是坐在碼頭邊吃洋芋片喝超難喝的黑啤酒。



有沒有很神奇,畢業幾年了我們竟然在倫敦一起吹風喝啤酒。幾個月前我們根本還是失聯的耶。

最後一個晚上去酒吧,我媽媽可憐地被我們丟在家裡了,怕她嫌太吵也沒有辦法。見到一些在倫敦的台灣同胞們,拍照的當下敏芳還在地鐵上所以沒有她。



這裡發生了神奇的六人小宇宙事件,所謂的六人小宇宙就是說,其實世界上任兩個人中間大概都只隔了六個人,有些人我是第一次見到,但是後來發現中間黑衣服的女生是詠郁的弟弟的隔壁班同學,右邊那位先生是維哲的高中同班同學,超可怕的。

世界有夠小,人真的不能做壞事。

離開酒吧後和敏芳先下去等地鐵,她說起一件我早就忘記的事,在我們大二大三最好的那個時候,中山校慶園遊會社團攤位賣的是烤香腸,我們沒有認真顧攤,偷偷溜去後山的小海灘,我們都不抽菸但是當時我們點了一根菸,之後默默帶著手指上的菸草味再回到攤位上。

能夠想起這件事讓我覺得有點感動,也不知道自己在感動什麼勁。

只是在不問人間世事這麼多天後,剛回到台灣就得知我又有bug,可能明天要去加一下班。
這就是現實世界的氣味吧。

2007/07/13

走囉

應該是我在倫敦的最後一po,晚上就得去搭飛機了。
羽新和我媽我姐正用羽新的電腦在看照片,我想我回去再慢慢整理比較有感覺一點。

而且我還沒幫敏芳裝光碟機,我動作真的好慢....

總之就是,倫敦真的有好玩,然後我現在只想說,我心情很不好,因為我想到下禮拜一就要上班心情就很不好,嗚呼哀哉。

反正是,掰掰了倫敦。

see you maybe next year.

2007/07/11

在倫敦

今天是在倫敦的數不清第幾天,目前對這邊的生活已經進化得很完全,上次地鐵關閉我還是找到辦法回家,其實頗佩服自己的。

由於我在入境時漏填了一項鬼東西,連帶我幫我媽我姐填的東西都一起漏填了,在海關遇到十分不親切的工作人員,莫名奇妙被罵了一頓才終於成功入境英國(先被質問以我的教育程度怎麼會忘記這種鬼事,再被威脅他想留我們多久都可以,又不給我打電話,當下真的是心神惶惶),幸好後來事情就順利許多。

個人是覺得倫敦的一切都很好,天氣很好,店員很好,地鐵方便到不行,我們又運氣好得見鬼,隨便去哪都遇到平常看不到的活動,去劍橋剛好園遊會,去格林威治看到環法賽開賽,去白金漢宮又遇到某種散場的宴會,滿街的貴族排在路邊等接送。

很多很多,現在是成功完成世界上最遠修電腦之旅的使命,忍不住趁空寫了這篇。

其它的事等回台灣再補上來,倫敦真的很有趣。
哦還有,敏芳變瘦了~~~ 真的~~~~~

2007/07/05

出去玩了



明天出發去英國了,貼首我很喜歡的歌,稍微凝聚一點旅行的氣息。

剛剛等待到深夜,拿到鴨同學要給羽新的小東西,我想我已經可以轉職成專業國際托運了。

突然想到,當年很好玩很好玩的太平山之旅,當時一起去的人,裡面有一半會在倫敦重聚耶。
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

還有就是我終於打包好了,我動作真的好慢。

Anyway, see you guys after 10 days.

2007/07/02

陽明山

現在已經十分想睡,趁洗完澡神智清醒一點趕快把這篇寫一寫。

我拍的照片在這邊,發現我只拍了前半段耶,後面大概太累了連拍照都沒力氣。

星期六公司活動,去陽明山健行。自信滿滿地選了比較長的路線,想不到天氣好悶,走到後來都快虛脫了。

走的是荒山野嶺,小小的步道旁草長得跟人一樣高,每個人都跟從洗車機裡經過一樣穿過草叢,好熱好黏,不過蠻好玩的啦,還是有些人體力過剩的,像下面這位奔馳在草原上的史帝夫乎:


有沒有那麼high 啊? 一直跑一直跑跟馬一樣的史帝夫乎。

出發前我們還鬥志高昂的,想不到等我們終於抵達終點,才知道我們是最慢到的,接駁車等我們等了好久...

話說前一天晚上我睡到一半竟然腳抽筋,痛醒後又翻回去睡,醒來才發現自己跛腳了。但是為了終點處的摸彩還是堅持到最後,但仍然是一如往常,什麼獎都沒抽到。

不管怎樣還是終於去了一次陽明山,下次我們再不知死活地去挑戰黃帝殿吧。

2007/07/01

台北小社聚

今天是聚餐日,中午和實驗室同學吃麻辣鍋,晚上和大學社團同學吃日本料理。

每次和社團的朋友出去都很好玩耶,不管做什麼都笑到肚子痛。
雖然以前都被社團的事操得要死,曾經有點不曉得自己去跑社團幹嘛,但是現在真的很慶幸自己能認識這些人。

本來是要放離開時的大合照的,回來一看發現拍得很糟,所以改放剛入座時的照片,有點手震而且有些人這時還沒來。


畢業多年仍然保持一年大約一次的社遊,今年的難度比較高,大家都不是學生了時間不好喬。
不過還是期待有那麼一天我們排除萬難再出去玩。

今天講到的很多東西,忍不住想如果編成短劇一定很好笑,為什麼我們當年想不到出國筆記本之類的這種鬼東西呢?

老闆娘問我們是不是大學生,大概是因為我們太吵了。不過中午和實驗室聚餐的時候也被問是不是大學生...咦,難道我最近變年輕嗎....?

對了,本日最好笑是,新竹都是宅男,所以那裡是住宅區。好蠢。

託運

經過一波很多折的辛酸過程之後,再過幾天我就可以去英國了,這邊先歡呼一下,耶~~

原來是時間一直喬不好,我媽要去不去又掙扎半天,時間確定以後變成機票買不到,等買到機票以後我的護照就被退件了,最後的磨難是缺了很多件,等了好一陣子終於搞定英簽。

悟空,經過九九八十一難,都可以去取西經了。

話說那王米蕃小姐在英國除了正職工作以外還兼營專業的home stay,我已經不曉得是下榻她家的第幾批遊客了。
既然要去投靠米蕃家,幫她家人帶點東西過去也是很合人情的,所以星期日下午就去和米蕃的姐姐見面取貨。

因為深知王米蕃這廝一定是物盡其用,鐵定會要我帶一大堆東西,我怕我不遠千里去板橋和實驗室同學聚餐順便約王姐姐拿東西,然後就回不了內湖了,只好跟街頭走唱藝人一樣拎著我的大行李箱出門。

這邊插一下實驗室聚餐,畢業已經一年了耶,好可怕,扉姐說她一邊覺得時間過很快,一邊覺得怎麼才一年可以發生這麼多事。
話說以前我們實驗室還有保皇黨和工黨之爭(保皇黨就是挺老師的,工黨就是對老師不太滿的),雖然當時的保皇黨大概也只有我和扉姐和媛茜三隻,但是現在感覺起來整個實驗室已經完全是工黨的天下.....

老師請您多保重。

吃完飯見到王姐姐之後,看到他們家後車廂裡有一大堆待運貨物,感到有點傻眼。

王米蕃同學,妳不是保證不會有乾香菇這種鬼東西的嗎? 最大包那一包明明就是乾香菇啊,不要騙我~~

再來就搭他們的便車回內湖。咦我被載回內湖了,那我跟走唱藝人一樣拎行李箱出去幹嘛...?
總之費了一番力氣後把東西抬上樓,一量有十五公斤!!

所以那是十五公斤的乾香菇、泡麵、麵條、醬油、奶茶和珍珠...妳是想煮珍奶對吧??
難怪王姐姐跟我說,每次有人去英國找米蕃,都會幫忙帶一點東西過去,但是:「底迪,你是史上帶最多東西過去的人。」

那時她還不知道我還受託要買光碟機去,這應該也是史上最遠的修電腦之旅。

Anyway,下禮拜四深夜我就在英國了,有想要我幫忙買一點小東西的請趕快打成一張word 檔,附上精美圖片和文字說明寄給我,最好是可以讓我拿著紙去跟店家說 "I want this!!" 就好的那樣。

當然本人保留退單和買不到的權利,哈哈。有此等打算的朋友們,要快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