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4

《別相信任何人》試讀心得

看過《我的失憶女友》嗎?茱兒芭莉摩飾演的女孩每天早上醒來,就會遺忘前一天的記憶。在男主角精心安排之下,他們每天都可以重新認識彼此,不停重溫第一次見面的悸動。

這是部可愛又浪漫的愛情電影,但是這樣的故事也有驚悚的版本。

《別相信任何人》的女主角同樣在入睡後失憶,每天醒來都驚覺自己和一個陌生人同住,陌生人日復一日告訴她其實他們已經結婚多年,耐心訴說在她失憶後的二十年內發生的事。

她的醫生要她寫日記,每天打電話來提醒她記得要讀。這位醫生也知道一些她的過去,而日記的述說者對她來說與他人無異,她彷彿是在閱讀別人的往事。

於是她每天依靠三個人(丈夫、醫生、昨天的自己)的言語文字重建生活經驗,但是這三個人描述的故事卻在細節處出現分歧,愈加探究,就發現差異愈大。

究竟誰說的才是實話?又或者,根本沒有人說實話?

雖然並不會特別注意到,但其實每個人都是靠著記憶在維繫生活。我們每天醒來還能記得房裡的擺設、幾天前的約定、昨天看過的電視,說過的話、做過的事、學過的知識。如果拿掉這些理所當然的認知,生活就會分崩離兮成難以理解的碎片。

而「失去記憶」並不是罕見的小說題材,《別相信任何人》描繪的是失憶的驚悚面向。失憶者唯一能依附的浮木便是別人給予的事實陳述,但是別人的話又如何能夠全盤接受?失憶者連判斷真偽的能力都被剝奪,這是最令人不寒而慄的事。

這是本相當精彩的驚悚小說,作者的氣氛營造到位,書裡詭譎惑人的情節一直延續到最後一刻才真相大白。若真要挑剔,我覺得「日記」部份的寫法太像小說了,不是日記會有的句法,讀起來略顯彆扭。

哦還有,中文書名或許有些不吸引人,好像很容易就會在書店的架上被一眼略過,但喜歡驚悚小說的朋友可別錯過了。

2011/07/18

結婚宴客

前情提要,結婚那天很熱,氣象報告說會有局部大雨,幸好迎娶時沒遇到,然後我感冒沒聲音。此間一行人匆匆趕往宴客餐廳,心裡叼叼念念不知餐廳硬體設備會不會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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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好認真在拉新娘裙擺。)

我的伴郎是龜,話說迎娶前我相當擔心他會不會照慣例遲到,而且他一直說他要去跑馬拉松(詳見日劇《求婚大作戰》),結果他超準時抵達,真是感動得我不知如何是好。

胸前別紅花的便是他,人生中見他最帥氣的一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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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餐廳,我前幾天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餐廳的硬體設備,好,果然就出問題了。

這一天的場控是我弟,他到了現場忙著測試光碟機,昨天試還好好的,今天光是讀取不知怎麼的就要快一分鐘,當下決定改用電腦播放。

音樂一放才發現後頭的喇叭沒聲音,前排吵到要捂耳朵,後面幾桌卻聽不到音樂。主持人的麥克風回音也相當嚴重,講個話跟藏鏡人要出場沒兩樣。

我喉嚨痛又心裡急,當場呈現放棄狀態,只能祈禱他們的菜好吃,大家專心吃飯就好。

說到主持人,我的前兩任主持人都有事無法前來,大學時的學妹馨怡二話不說就接下這個重任,還認真地擬講稿,我真的是相當感謝她的幫忙,也委屈她受限於餐廳的爛麥克風,莫名演了整場的藏鏡人。

總之該來的還是要來,這一場的賓客都好準時哦,太讓我驚訝了。在聽不到主持人講話的情況下,我們糊里糊塗放了進場影片(後面幾桌的人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顧著吃生魚片),然後我們就糊里糊塗地進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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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第一次進場時大家都在狀況外,讓我相當憂心第二次進場要送給大家的鮮花會不會發不完,還好餐廳老闆即時出現了,成功修好後排的喇叭。

所以我們第二次進場時後排的人們終於有參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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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飛逝,就到了送客的時候(吃飯也沒啥好講的,哦哦,生魚片真的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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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家人要離開時是這天第三個哭點,我在旁看著他們話別,想到他們全家都走了,留一個小女兒在這裡,連我都要哭了。(每個哭點好像都跟我無關……)

我最傷心的一件事是我沒辦法講太多話,有好多朋友遠道而來,還有些好久沒見到的老同學,因為我沒有照顧好身體,無法和諸位多聊幾句,真的很抱歉又遺憾,也是真的很謝謝你們來。

然後結婚這回事,終於在忙亂之中圓滿結束了。

要感謝的人很多,伴郎、伴娘、主持人、來參加的各位。婚攝是業餘攝影師,但是他相當專業又盡責的表現不得不大力稱讚,他來到斗六的第一句話就問我新娘隔天幾點要化妝,他在四點就起床準備,在婚禮進行的途中還不時給予提醒和協助,得到我們全家一致激賞。

還有從拍婚紗開始就一路陪著我們的新秘Sara,臨場反應快又貼心,我們也很喜歡她的妝髮風格,她是我見過最好的新秘(這句話沒有邏輯上的錯誤,因為我也只見過她一個)。

有需要找婚攝和新秘的朋友歡迎來問我哦,誠心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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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系列文章也差不多要結束了,從拍婚紗到最後的迎娶和宴客,一個關卡接續一個關卡,恍若未覺,卻也超過了半年。

我忽然有種專欄要結束了的莫名心情,這兩篇便是收尾,「結婚系列」正式成為我的網誌裡唯一一個確定不會再有新文章的主題。

葉問說他覺得回家陪老婆吃飯比爭輸贏重要,話說這幾個月我每天回家路上都想到家裡有個人、有隻對我非常依賴的貓,擁有「屬於自己的家庭」的感覺在結婚的漫長旅程中逐漸成型,雖然這個家庭的成員仍顯單薄,但這股歸屬感也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過的感受。

想想,我的確也覺得,這世上哪還有什麼事比回家陪老婆吃飯更重要。

迎娶

迎娶的前兩天我忽然感冒,發燒又全身無力,不過我個人走「感冒不必看醫生」的日式風,所以打算只靠多喝水多睡覺,光明向上地迎接結婚系列的最終大結局。

要回家那天早上,睡了一覺起來燒退了,覺得病已經好了一半,於是安心回到斗六面對結婚前夕又多又雜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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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我終究是過度樂觀了,結婚前一天要忙的雜事如山高如海深,一早就要到宴客餐廳測試器材、整理家裡(因為會有一拖拉庫的親友來)、到大賣場搬要送給賓客的小禮物、迎接遠道前來的江家人跟婚攝,整天下來不停說話,把我發炎喉嚨的聲音quota 一口氣用光了,結婚當天於是嚐到了發不出聲音的苦果。

無論如何,雖然說起話來跟夜唱了一整晚一樣,還是要如期迎娶(廢話)。

因為路程遙遠,所以江家人前一天先來斗六,入住號稱是斗六唯一有大廳的飯店等候迎娶。

當天起了個大早,趕赴飯店給新秘化妝(對對對,新郎也要化妝,不知為何包括我姐在內的很多人對這一點都覺得很驚訝),回到家裡親戚朋友已經來了一大群,廚房裡在煮甜湯圓,樓上樓下到處都是人,人聲鼎沸,鬧烘烘又熱烘烘。

如果這一天有好熱排行榜,我肯定是top 1,因為我要穿西裝,熱到爆炸,真的奉勸各位切莫在夏天結婚。

臨到出發前耗了好一番工夫終於打好領帶,迎娶時辰到,我拿了要給新娘的捧花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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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斗六太小了,車隊五分鐘就會抵達,所以刻意繞遠路,九彎十八拐後到了飯店,卻有另一組人馬正在迎娶,只好在路旁稍候。

等待時我不忘拿起手機打卡,上臉書,還看了新聞,等到差點睡著,才終於輪到我們。

小舅子前來相迎,摸了蘋果後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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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樓不免要玩一下獻花給新娘的遊戲,講點甜言蜜語(我用氣音說:「我沒有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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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時辰還沒到,所以我們又拿出手機打卡,這是示意圖,iPhone 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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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便是這一天的第一個哭點,新娘拜別父母。我們對江爸江媽跪下,說些感謝的話,這一刻才終於有要拆散別人家的感覺……江媽都哭了,我看著也差點哭了,是說又不是我要拜別父母啊。

拜別父母後由江爸替新娘覆上頭紗,這個表情好適合由盛竹如來旁白,多麼一入候門深似海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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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很貼心,替我們鋪了紅地毯。在場有好多陸客在好奇觀望,讓他們參觀一下台灣人怎麼娶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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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又到了第二個哭點,新娘丟扇子,代表把壞習慣留在娘家。拆散別人家的心情又出現了。

然後我得說習俗就是習俗,這幾天我覺得egg 的壞習慣都原封不動地帶過來了啊,哪裡有留在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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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同樣繞了遠路,回到家裡門口已經擺好火盆和瓦片,從我爸的親朋好友裡抓來一名小男童獻上蘋果,新娘摸了蘋果後下車。

據說這一天新娘的HP 爆表,直達大魔王等級,不得見天光,所以要以米篩遮頭。這是我覺得最有迎娶意象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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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門時踩破瓦片的瞬間,新娘說好爽快,有機會想多踩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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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又要等待時辰進新房,時辰真是捉摸不定,所以我又拿出手機來打卡了。等到十點鐘整,終於可以進房坐定,舅媽餵我們吃過甜湯圓,迎娶儀式宣告大功告成。

然後我們馬上趕去餐廳準備。我這時相當擔心餐廳的硬體設備會出包,氣氛營造不出來,果然我擔心的事逐一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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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是這系列文的最後一篇了,下回待續。

2011/07/07

《進化吧,布魯諾》試讀心得

布魯諾是一隻會說人話的黑猩猩,並不是如我們所熟知的那樣用簡單的手語和人類溝通,而是貨真價實地開口,依自己的意識清楚說出一字一句。

事實上他不只會說人話,他還懂得掉書袋,說起話來用字清確,邏輯明確,而且總是引經據典。

當然這是虛構的,因為《進化吧,布魯諾》顯然是一本小說。若詢問布魯諾的高見,他可能會告訴你小說不過是人類把真實世界挑七撿三後刻意留下的投射,目的是要滿足心靈對美感的追求、在顯而易見的故事背後體會純粹的藝術,或者純粹的垃圾,等等,等等。

所以你知道布魯諾是一隻冷眼旁觀人類行為並做出精闢見解的智慧生物。他說人養寵物,是透過保持讓寵物活著的過程,交換情感或愉悅需求。他說人總是假裝兩件事不存在,「排洩和死亡」。當他的實驗室教授教會他貨幣的概念,他也發現人類的經濟行為本質上和他手上拿到的木片假錢沒什麼兩樣,都是以實際上沒有價值的東西,驅使人做出該做的事,或是避免做出不該做的事。

某種程度上這是本推理小說,由犯人(布魯諾)自述一起兇殺案的事發經過。

他從頭說起,細述自己是如何學會說自己的名字(一名耐心過人的自閉症清潔工每晚陪他瞎吼對話的結果),如何開始認字說話(他愛慕的實驗室女教授特別給予的關愛),如何理解哲學和戲劇(他喜歡上圖書館),最後又是如何殺了一個人。

他從一開始就是隻不尋常的黑猩猩,他還在動物園時就迷戀人類女性,最後也發展出(理論上)驚世駭俗的人獸戀,人類和黑猩猩的DNA幾乎完全相同,所以他們甚至還懷了半人半獸的孩子。

似乎很詭異,但由他口中細數源由便不讓人這樣覺得。他平時以雙足行走,他會說流利艱深的英文,他有理性,有智慧,他懂得愛人,所以他認為自己沒有理由不能算是人。

這是本奇特的小說,誰想得到「黑猩猩說人話」的老梗故事,竟然會有如此精緻的文學性,我每每停下讚嘆某某句子寫得真好真貼切。

不過這也是個悲劇故事,布魯諾在殺了人之後先躲藏在五星級大飯店裡,和他的妹妹一起過了幾天最開心最不在乎的享樂時光,最後信步走向公園裡的騎警自首。

你說,這種悲壯行為不就是「人」嗎?

每次他介紹自己的名字,他總是說,「我叫布魯諾.利特摩爾。布魯諾是別人取的,利特摩爾是自己取的。」

他被實驗室選中,沒有選擇地逐漸成為非人非獸的怪奇生物,但是他給自己選了名字,最終還是決定要成為人。

就像小木偶,他最喜歡的迪士尼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