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5

兩週年

大概四年半前我認識了一個網友,一開始我對她的長相總是記不太起來,就是如果星期天見過面,星期三晚上就忘記她長怎樣的程度。所以每次約見面,我都得在捷運出口的人潮裡認她的背包(和她臉上一顆淡淡的痣),才能確定沒有認錯人。

也是有過像這樣的時候。

後來我和這網友變得很熟、相當熟,熟到一起去了好多地方,熟到我後來就把這個網友給娶回家了。

一起經歷過幾次應該說的上是生死交關的經驗,比如說我們在深夜的婆羅洲雨林裡差點脫了隊,從一落腳就陷到膝蓋的爛泥灘裡掙扎著爬出來,好不容易才追上領隊在遠方搖曳的手電筒光芒;比如說我們在火山島的原始森林裡迷了路,什麼裝備都沒帶,走得跌跌撞撞,只希望太陽可以晚一點下山;又比如說從雪山急行到翠池的路上,我在結冰的地面滑倒,險些摔落邊坡,她則是體力透支,終於抵達山屋時累到都吐了。

這些經驗,如果不是她,我不會有機會體驗。雖然當下總是心驚膽顫,但我的人生終歸多了些難忘的回憶。

我從小就是個彆扭的人,我常感到難堪、不自在,莫名奇妙就手足無措。直到認識她,我才開始學她的無入而不自得,學她的從容,學她的悠然。

我漸漸覺得我跟幾年前那個搞不定自己的人不一樣了,或許也是因為她。

我把這個網友娶回家,到今天恰好兩年。剛才吃飯的時候她問我,兩年了,有沒有什麼感想?

感想我一時說不出來,但想起一件往事。

有次她在工作時忽然病了,被她的同事送到醫院掛急診,我搭了好久的捷運才到醫院,到的時候她已經吊著點滴睡著了,我就坐在床邊等她醒來。過了大概一小時,她睜開眼睛看見我,第一句話便問我:「你怎麼找得到我?」

有時我真慶幸自己找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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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剛才慶祝結婚週年的餐廳貼心準備的,寫了很娘炮的Forever Love。不過我想人生偶爾娘炮一些無妨。

就這樣,兩週年愉快。

2013/05/02

好久不見

三個半月。這是我在網誌上沒寫下任何一個字的時間。

當然這三個半月發生了很多應該認真寫下的事,你知道我的網誌走向就只是自得其樂,偶爾發表一些自以為是的議論,總之就是無論如何都能講點什麼的一個網誌,但我這下子彷彿是和一個很久沒見面的朋友在路上偶遇,一時之間不曉得怎麼開口了。

或許是因為Facebook 很有效地把我要說的話一點一滴宣洩掉了,或許是因為我換了一個不停在寫著字的新工作,我於是成為一個月光族。心裡的話語還沒能累積到值得述說的程度,就無聲無息地消失,像融化的雪。當然這譬喻是不準確的,因為我從來沒見過融化的雪是什麼模樣。

但我知道整片山坡的積雪是什麼模樣,那是我在這三個半月內見到的,可惜我始終沒找到一個方式在這裡好好記下。

沒找到一個方式,這也只是個方便的說法。起初我太忙碌,同時做三份工作的日子總算是熬了過去,接下來稍微能夠閒散度日,我又懶了。我還沒提到不定期發作的寫作障礙,真是要等我成為一個(廣義的)文字工作者之後,才知道寫作障礙是多麼拖磨人的一回事。

還是先讓我們回到路上偶遇的朋友那部分。

想像一個情景,陽光大好的午後,懷著並沒有急著要往哪裡去的慵懶心情,我們不預期在街角相遇。「咦?」我們同時開口,然後看著對方的眼睛笑了。接下來是一陣沉默,和不知從何打破這陣沉默的尷尬。

不過我還是想試試,畢竟我有好多話要告訴你。或許我們應該找間舒服的咖啡店坐下,你說呢?

你知道我們不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