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31

為什麼不能談政治?

如果你在吃飯時,有個人過來跟你說:「你可以不要再吃牛肉麵了嗎?我很討厭看別人吃牛肉麵。」你大概會覺得這個人莫名奇妙。

有趣的是,這陣子倒是有個很類似的情況在幾位臉書朋友的塗鴉牆上發生,這些朋友通常是在發表了和政治有關的言論之後,惹來一句「你可以不要再談政治了嗎?我看得很火大!」之類的留言。

我相信其實這些「火大」的人都知道,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就是每個人都可以說自己想說的話,只是他們一時之間忘記了。

我不想高談闊論,不如講個小故事好了。

幾個月前有個美國新聞,一名中年婦女理了顆大光頭,倘著肥肉和滿身的刺青,只穿著比基尼就去逛沃爾瑪,因為她怪模怪樣引起其他顧客不愉快,於是沃爾瑪把她趕了出去,拒絕替她服務。

我剛看到這個新聞時,第一時間也覺得這是她自找的,誰叫她不跟別人一樣呢?但這位婦女的辯駁卻讓我感到慚愧,她說,她想怎麼打扮是她的自由,如果別人不喜歡,別盯著她看就是了。

對啊,如果你對別人的裝扮或言論感到不舒服,只要你不是真的受到直接侵犯,那別盯著看就是了。

我可以理解有些人對政治議題感到嫌惡(但我不覺得這是正確的態度,這部份稍後再說),只是這不能當成阻止任何人發表個人觀點的理由。

讓我感到不能苟同的是,為什麼一般人普遍可以接受在臉書或各種媒介上談論哪裡有好吃的義大利麵、每個女人都想要有一位大仁哥、少女時代青春可愛等等,但唯獨政治話題卻是如此觸碰不得?

要知道,真正重要的議題,都和政治撇不清關係。

可惜我們從小接受的黨國教育讓我們直覺政治是骯髒的,彷彿有立場是種罪惡。莫怪乎總是有一大群人自傲於自己是所謂中間選民,對議題的描述不脫藍綠各打五十大板的取巧評論,好像兩邊都批評了,我就中立了,我中立了,我就比你們這些選邊站的藍蛆綠吱來得有想法了。

不對,事實正好相反。

我不曉得程又青和沈杏仁哪一位比較討人喜愛,我也不曉得該支持洋基隊還是大都會隊,因為我沒有看偶像劇的習慣,對大聯盟亦沒有興趣。同理,能脫口說自己中立的選民,絕大多數不過只是因為對政治不夠了解罷了。

當一個人關切了土地徵收法、核安、宇昌案、社會住宅、國民教育……等等可以無窮列舉的政治相關議題之後,這個人一定會得到某種立場。若這個人沒有,我敢說他其實並不在乎。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我們光是選擇吃午飯的餐廳就有立場、聽歌有立場、決定要看哪一部電影也有立場,怎麼可能對政治沒有立場?

當然我這裡所謂的立場並不是非藍即綠的二分法,理念的多樣性不能簡單化約,你可能在某議題認同這邊多一點,在另一個議題認同那邊多一點,更何況整個環境不只存在兩個對立面。(如果你以為討厭藍的就是綠、討厭綠的就是藍,那你對政治的理解還真的不夠。)

我反對將政治視為洪水猛獸,或是不可言說的尷尬話題,但我也不是在鼓吹每個人都應該談論政治,說到底這還是個人自由。只不過我不會因為自己不看偶像劇,就對其他為了偶像劇揪心感動的人冷嘲熱諷,因為我知道他們是很認真在看待這回事的。

所以,為什麼不能談政治?若你不喜歡,那別硬逼自己盯著瞧,但就讓想講的人去講他們想講的話吧。

2011/12/29

冷冽的驚悚:《雪人》

失蹤是一種曖昧不明的狀態,無論在哪個國家都一樣,失蹤事件多半是默默地發生,隨著時間流逝,再默默地被旁人遺忘。有些失蹤者再也沒有現身,不知生死、下落不明,宮部美幸的小說《模仿犯》、鍾孟宏的電影《第四張畫》、還有已成絕響的《龍紋身的女孩》說的都是和失蹤有關的故事。

這個主題的魅力在於,失蹤並不像兇殺案那麼直截了當,其背後的原因通常難以想像,而失蹤者的遭遇亦無從臆測,也許他們身上發生了極悲慘的事,但他們的親友卻還可以在心裡懷抱最後一絲希望,得不到解答的懸念甚至能持續終生。

276925_318249978203724_1667621351_n《雪人》是挪威犯罪小說天王尤.奈斯博的霍勒警探系列作品,性格緊繃壓抑到很難討人喜歡的霍勒警探這次面對的難題,就是一連串撲朔迷離的失蹤案。

事實上,每年都有許多婦女憑空失蹤,一如書裡的警察對家屬的制式回答,大多數的失蹤婦女其實是出於自願,她們厭倦了伴侶或日復一日的生活,在一時情緒催化下(有時再加上第三者的鼓吹),就這麼人間蒸發了,事前並沒有顯露任何跡象。

不過像這樣的案例,一段時間後,失蹤者通常會再度出現,因為她們只是累了,想從原來的生活裡暫時離開罷了。

故事開端是一封署名「雪人」的信件寄到哈利.霍勒警探的家裡,信上寫著謎語一般的短詩,引起了他的注意,接著他更進一步在幾起看似無關的失蹤案裡找到了相同的模式。

失蹤者都是有孩子的年輕婦女,在她們失蹤的前一夜,她們住家的院子裡都無端出現了一個雪人,樹枝當成雙臂,黑色卵石排成眼睛和牙齒。溫和無害的雪人原來是犯罪的預告。

哈利.霍勒直覺這些失蹤婦女全都不幸遇害了,但從來沒發現過屍體,直到有人在森林裡找到一個最血腥的雪人。雪人的頭不是雪球做成的,而是一顆被整齊砍下的女性人頭。

案情陷入膠著,頭部以外的屍體仍然不見蹤影,犯罪現場沒有留下血跡,警方的追查到處碰壁,哈利.霍勒的諸多假設一一被推翻,但他知道兇手就在不遠處,他還有機會阻止他的下一次犯案。

尤.奈斯博刻意塑造了個性「不落俗套」的系列作品主角,哈利.霍勒警探人緣不佳,永遠在艱難地對抗酒癮,他會游走法律邊緣恐嚇關係人以取得更多線索,表面強硬,但卻是個內心相當寂寞的可憐人,極度自抑的情感反而給身邊的人造成更大的壓力。他不是個迷人的角色,但你會不由自主被他堅忍的意志力所吸引,看著他硬生生殺出一條破案的血路,讓人忍不住要替他鼓掌叫好。

引人入勝的犯罪/推理小說一定要有出人意表的謎底,《雪人》這一點相當高明,劇情翻轉了許多次,但毫不牽強,一樣的證據換個角度思考,竟然可以得到全然不同的推論,超適合享受被電影最後一分鐘翻案嚇一跳的讀者。

千萬別被無害的書名騙了,其實《雪人》是本頗為殘忍、驚悚、恐怖的小說,毫無冷場的緊湊劇情更顯尤.奈斯博的功力不凡。同樣產自北歐,我喜歡《雪人》更勝不久前介紹過的《催眠》。

看來我偏好的,還是重口味。



◆ 作者:Jo Nesbo

◆ 譯者:林立仁

◆ 出版:漫遊者文化

2011/12/22

一起吃飯

我們現在住的地方是個沒有廚房的公寓,事實上就算有廚房我們大概也沒有時間或力氣去煮些什麼東西。雙方的家長不知道為什麼有志一同都認為婚都結了就該在家裡煮飯,我們此階段一概以硬體設施不足為理由搪塞。

更現實的理由是物理上的限制。從內湖回板橋,搭捷運加走路大約要五十分鐘,回家一定早就過了晚餐時間,egg 則是晚上有家教或數學班,哄完小孩擦完黑板收工再騎一趟機車到家都九點或十點了。

擁有一座可以每天使用的廚房終究要歸類成未來的夢想。我全心希望它能早日實現。

有一陣子我都在公司附近解決晚餐,因為覺得太晚吃飯對步入中年(真糟糕!)新陳代謝趨緩的身體很不好,但轉念想想,對只有兩個人的小家庭來說,共有的晚餐時間不應該這麼得來不易。

於是我忽視年歲漸長的自覺,開始延後每天的晚餐時間,我們之中總有個人會在回家路上買好晚餐,在客廳僅有的一張桌上將碗盤擺鋪開來,然後一起吃飯。

遲來的晚餐耗盡了附近幾乎每一間開得較晚的店家資源,我們發現就在不遠處的某不起眼小店出產意外好吃的羊肉炒飯,雖然老闆娘老是失手加了我們挑明不要的蔥。

不過我最心有所感的,是egg 偶爾會順路帶回來的鵝油飯、燙青菜再切上一盤鵝肉。

這大概是身為米食文明源遠流長一份子的某種內化情感,前幾天我看著手上捧著的那碗澆了鵝油的白米飯,忽然深刻體會到原來這就是回家吃飯的感覺,是我從小到大看習慣的全家人圍坐吃晚餐的景象雛形。

莫名奇妙我就有點想家,想我長大的那個家,也想我現在要慢慢長成的這個家。

不知怎麼回事,最近我常想到人只能活一次,生命不過只是複雜的化學反應,並沒有靈魂存在的空間,也因此不應該盼望來世。然後我就不由得感慨有些人的人生不知怎麼的壞掉了但它不能重來,也許走偏了路、也許發生了後遺症無法彌平的意外,少了條腿、瞎了眼、賺不了錢、離不開酒精……或是像某些遙遠國家裡出生幾年就死於饑荒或是戰亂的悲慘孩童。

以前我會下意識地想,那些死去的人們或許會去到更好的地方,這輩子不順利,下輩子可能會更好。但愈長大愈理性,就愈相信人生只是絕無僅有的奇蹟,是只有一次機會無法反悔的寫實遊戲。沒有死後的意識,亦沒有另一個世界等著我們。

我們是偶然湊成團塊的原子,轉瞬即逝,來去無蹤。

就像是有些地方你一輩子只會去一次,而每一刻的隨機事件也只會發生那麼一次。

所以繞了一大圈,我還是得到同一個結論。這世上有什麼事比回家陪老婆(或是父母、小孩、甚至是視為親人的寵物)一起吃飯、一起看電影、一起聊天、一起生活,還重要?

2011/12/12

玉山單攻

八月到沙巴爬完神山回來,就有人向我們招手去單攻玉山。其實久聞登山客都說玉山並不難爬,只不過無論如何都是一個心理指標。

和登神山時相比,這次我們裝備齊全許多,已經有了排汗衫、護膝、綁腿、水袋和夠暖的衣服。之前這些東西都付之闕如,雖然冷得半死又膝蓋痛得半死也是苟延殘喘地上了神山,而且玉山的坡度不比神山陡,再加上這幾個月做過一些有總比沒有好的訓練,登玉山應該是不必太擔心的行程。

十一月十二日國父誕辰紀念日,我們搭火車到台中和同伴會合,還先跑去逢甲吃了好久不見的雞腳凍,然後在egg 朋友的工作室裡整理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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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一天來回的計劃,我們的行李並不多,也就是一人一個背包,真正要上山前又清出了一些不必隨身帶的東西留在車上,最後要登頂前我更是把整個背包都留在排雲山莊,就這樣雙肩空空地爬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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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我們的司機大哥是個誠懇又有趣的阿伯,一開始就打算準備一顆西瓜放在車上,說是等我們回來可以吃,當作慶功。

從台中往塔塔加,車行到半路,司機大哥忽然想到這陣子塔塔加似乎有管制入山時間,連忙要我們打電話確認,果然如此。我在心裡盤算時間好像來不及了,有點擔心,但司機大哥一路施展開車開了一輩子的人(阿伯已經67歲了)才有的高超技藝,數不清超了多少車,左彎右拐的山路他油門一踩一放漂亮過彎,速度都沒掉,就這樣平安衝進了管制區內。

在塔塔加正好看見一幅壯麗的日落,可惜我想說要盡量輕裝所以沒帶相機,只能用手機拍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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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入住東埔山莊,一如傳聞有一大堆外國人,馬來人到了神山也是這種感覺吧。

晚餐是用不夠熱的熱水泡的泡麵、麵包和水果,看著別人用小爐子煮了一大鍋貌似羊肉爐的食物,心裡還真的有點羨慕。想想我們都還只是登山界的初學者,這些裝備有機會再慢慢買齊吧。

晚上六點,爬上床睡覺。經歷過神山整夜無法入睡的痛苦經驗,這次特別準備了耳塞,因為山莊裡大家睡覺的時間都不一樣,而且牆壁薄,耳塞的確是不可或缺的道具。不過大概還是因為高度造成的影響,我大約一個小時就醒來一次,不過不擔心,翻個身放空腦袋再睡就是了,這也是預料中會有的事。

凌晨兩點起床,山莊裡的登山客大多都還在睡,我們細手細腳地把行李拎到大廳,著裝,吃麵包和水果當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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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出發了,拉開大門踏進漆黑的寒風裡,抬頭看見稀疏的星斗,走到可以紮營的停車場和睡在外頭的同伴會合。

半夜並沒有接駁車可以載人到登山口,我們只能自己走上去,光這段柏油路就走了一個小時。大口大口呼吸著冰冷的空氣,走著走著竟覺得有點發熱,於是大家停在登山口整理衣服,我也把防風外套的內裡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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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清楚的石碑上寫著「玉山登山口」幾個大字,帶路的朋友說要在這裡祭山神,她拿出一瓶水果酒,每個人都用手掌捧著喝了一口,其餘的灑在地上給山神。

聽說有拜有差,寧可信其有。事後諸葛果然一路順利,來回十幾個小時,天空不時出現壓得低低的雨雲,但也沒真的下雨。

天亮了,滿月也差不多要西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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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玉山會是岩塊一體成型的龐大山體,原來是細碎的,整座山就像是灑了巧克力碎片的聖代,到處都是碎石破片,山路被覆蓋得密密實實,解說牌說明這是因為地殼擠壓所致。

爬山的過程也沒什麼特別的,也就是一步一步走下去而已,累了就停下來休息喝水吃仙貝和巧克力,喘喘氣,出了一身汗。忘了走了多久,終於看見鼓舞人心的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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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雲山莊吃午餐,還是吃冷冷的麵包,再次羨慕有小爐子的人。一坐下來才感到真的很冷,全部的衣服都穿到身上了,還是冷得說不出話來。

從排雲山莊再往上,還要大概兩個小時的路程。從這裡開始就是無止無盡的碎石,整片山坡都是,一望無際。想起小時候看的漢聲小百科,上面玉山的蛇棋(就是丟骰子決定走幾步、前進幾步、休息幾回合的那種遊戲)就在這一段畫了碎石坡,而且書上的阿明還一副差點滑下去的模樣。

當然是有危險的,但就穩穩地走吧。風愈刮愈強,冷到骨子裡,我始終沒有辦法讓自己暖起來,雖然走得氣喘噓噓還是一樣。臨到登頂前一個轉彎,名喚「風口」,大概是地型關係,這一小段的風勢更是驚人,無法久留,急急忙忙穿越強風而去。

終於,千辛萬苦就是為了這一刻,我們的臉都好圓,但沒有辦法從上往下拍掩飾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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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十個登山客最討厭爬山的哪一部份,大概會有十一個人跟你說是下山。真的。

雖然這次有了非常好用的護膝,我的膝蓋一點疼痛感都沒有,但玉山的碎石踩起來腳底實在很痛,我穿的不是硬底的登山鞋,一路走下來就像是走了好幾個小時的健康步道,走得我趾甲都烏青了。

更讓我受不了的是,我非常、非常、非常想睡,好想路邊躺下來先睡一覺再說,但擔心趕不上接駁車,死撐著回到登山口,大概也只剩下最後幾班接駁車了,總算是省去再走一段柏油路的功夫。

但到了東埔山莊的停車場時已經晚了,若不即刻啟程又要趕不上塔塔加的管制時間,司機大哥只好收起西瓜,再度展現他的開車神技。我一上車就陷入昏睡,忽然一陣搖晃,我睜開眼睛,只見白茫茫一片,整輛車四周都是白的,完完全全的白,什麼都看不見,就只有白色、白色、白色。

我瞬間以為自己已經死了。

下一秒清醒過來,才意識到我正目睹人生中見過最濃最濃的霧,能見度大概一公尺不到,司機大哥把車開在中線上,跟著地上隱隱約約的黃線前進,最後他乾脆拉開車門,半個身子探出去一邊開車一邊看路。

我其實相當緊張,但司機大哥倒是一臉無所謂,還說了個笑話,說是現在速度慢,如果對向有來車撞到也不會死,但如果掉下山崖當然會死,不過還好會掉很久,還有時間打電話跟家人道別。

渡過了漫長的一個小時,我們終於走出了濃霧,回頭才知道後面有好長一串車流,都是緊跟著我們的車尾燈在走的。

到了這時我才放心,單攻玉山圓滿完成。

回來的路上又有人在嚷著接下來去雪山,我想那就看什麼時候有機會,時候到了就去吧。爬玉山正好讓我驗證了自己高山症的極限,差不多就是那麼高,登頂時已經覺得頭痛,不過想想這樣的體質也夠用了。

2011/12/11

雪霸觀霧

爬玉山的前兩個禮拜,我跟著egg 的大學同學一群去了雪霸觀霧(觀霧是地名,所以我們不是要去雪霸看霧,不過那裡真的有很多霧可以觀)(所以才叫觀霧啊啊)。

為免第一天山路太遙遠讓人太痛苦,前後到了一些別的地方緩衝。時間太久遠我印象已經有點模糊了,應該是先抵達內灣沒錯。

有人嚷著說內灣鐵路要通了,這讓在研究所時就活生生搭過火車去內灣的我感到相當疑惑,莫非時光倒流?原來是內灣支線停駛了好一陣子,在我們去的時候正要重新開通。在我發這文的時候已經通了,時光荏苒你說是不是。

內灣和我記憶中的模樣沒什麼改變,就是遊客變少了,還有老街出現了有蔥的香腸讓我相當激賞,這是愛蔥人士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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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難道這年頭大家都明目張膽地拿佛手瓜出來當情人果賣嗎?我知道這就像鳳梨酥是用冬瓜做成的一樣是不傳之密(可還是傳出來了),不過老街上的情人果攤販都毫不掩飾地直接拿出佛手瓜削成情人果的模樣,以前就是這樣了嗎?

反正佛手瓜也很好吃,沒什麼關係就是了。

離開內灣再來就是山路蜿蜒,幾個小時後到了新竹山裡的清泉。清泉雖然不是什麼熱門景點,但至少就有三個賣點:溫泉、張學良故居、三毛故居。

這裡的吊橋鋼纜旁有個作勢拉住的原住民雕像,還滿幽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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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溫泉跟礁溪一樣,都有讓人泡腳的戶外公園,但是水溫比較可以接受的地方都坐滿了人。我們試著在稍微往上游一點的池水邊脫了鞋襪把雙腳浸到水裡,但實在無法忍受高溫,馬上就抽腿走人了。

至於三毛故居,和她不熟,我對她的認識也只限於她的男人名叫荷西,所以也沒進去看。

倒是剛聽到這裡有張學良故居時相當驚訝,因為歷史課本只講到西安事變,沒講到之後他的下落如何,我一直以為張學良大概還是在大陸某處老死了吧。

原來不是這樣的,國民黨把他帶來了台灣,蔣介石父子將張學良軟禁長達五十餘年,幾乎就是他的一生。(有興趣了解這段歷史的朋友可以參照張學良的維基百科頁面。)

清泉這裡的張學良故居已經毀壞倒塌,原址只留下幾根象徵性的柱腳,標示出當時房舍的大小。這裡的說明看板已經很老舊了,而且錯字連篇,可看性不高。

雕像中的張學良手上拿著一本書,書上還有文字,經過我現場google,才知道他在讀的原來是王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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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址不遠處蓋起了一座日式建築,亦名「張學良故居」,這裡面的資料就相當詳盡,書信、照片、傢俱等等皆有,我個人覺得很值得一看,畢竟是一段不太為人所知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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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住的登美山莊高級得超乎想像,房間又大又新,設備和備品都長得一副豪華樣,餐點也很好吃,是可以大力推薦的落腳處。

這裡還養了許多動物,麝香豬每天洗澡,弄得乾淨漂亮毛色金光閃閃的,看豬仔的透亮眼神,不禁感慨要是豬肉不那麼好吃,我就不要再吃豬肉了。而且有好多兔子,我受不了院子裡有免子,因為我太想抓一隻起來抱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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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到了雪霸的遊客服務中心,有識之士說遠處眺望的就是傳說中大名鼎鼎的聖陵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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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團中諸多老弱(他們自己說的),所以我們只選了一條簡單的山徑簡單小走一段,來回三四個小時,來到檜山巨木群。說是巨木群,我想像中是整座森林滿滿的都是巨木,冷靜下來一想根本就不可能有這種違反生物學的森林存在。

所以總共有五株巨木(話說巨木的量詞要用什麼?),最大的是二號巨木。因為欄杆和巨木之間有一段距離,巨木本人比照片中看來的還要大上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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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路上見到太多雲海美景,山路轉幾個彎又是另一番風味,整片山谷覆滿翻騰的厚重雲氣,真的有如海一般。觀霧的「霧」就是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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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回到中壢,吃了今年冬天的第一隻薑母鴨,算是做好迎接冬天的準備(誰知道冬天要來不來的),就這樣結束了兩天一夜的小旅行。

這也是我第一次和egg 的朋友一起出去玩,我是愈活愈怕生,幸好大家都是很好相處很有趣的人,其實我在心裡有偷偷鬆了口氣啊。

2011/11/29

我的離島第四站,小琉球

時光飛逝,忙起來的日子時間好像過得更快,十月初趁國慶連假去了一趟小琉球,轉眼都要兩個月了,而我終於打算開始寫遊記。

自從我決定要去遍所有台灣能去的離島,扣掉像三仙台和旗津那種小到不太好意思算進去的沙洲或石嶼,還有除了加入國軍否則沒有前往可能的東沙南沙等等,依順序我接連去了澎湖、龜山島、又去了一次澎湖、蘭嶼,這次輪到小琉球。

這是一種海賊王式的概念,一座島嶼便有一種樣貌,我有自信可以光看一個海角、一彎街角的照片就認出它們來,因為它們全都長得不一樣。

說來奇怪,我在高雄念書念了五年,去了東港好幾次,卻從來沒想過要去小琉球看看。

出發前我對小琉球的幻想是這樣的,地勢低平但崎嶇、人煙罕至、悠靜無爭的熱帶島嶼。這些幻想在踏上小琉球後逐一破滅,我本來還以為我們可以慵懶地泡在海水裡渡過三天。

這是渡頭的景象,一面招牌牆,預示小琉球其實是個相當商業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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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烤魷魚、貝殼飾物的老婆婆徒勞無功地穿梭在渡頭的遊客人群裡,多數人對她們視若無睹,此等情景似乎在台灣許多觀光景點都是同步上演。

小琉球的街景也不僻靜,機車引擎聲不絕於耳,熙來攘往的遊客高聲笑鬧,吵嘈程度其實不比此刻我在板橋鬧區的住家窗外遜色。

這時我已經定調,這是座承載了太多觀光客的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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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如何是可以親海的,而海水總是吸引人。因為小琉球是凸起在海床上的珊瑚礁島,猛然高起的海底地型使得海浪超乎想像的有勁,每一道打來的都是大浪,這一長條飄在海上的浮道也隨著海浪誇張地起伏,有種百戰百勝式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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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後一天就穿了泳褲跳進海裡,試著攀上浮道走上一段,無法站穩。最驚奇的就是在離岸不過數公尺的地方,隨意閉一口氣沉入海面,毫不費力就可以看見許多色彩艷麗的熱帶魚。魚群太可愛了,我在海裡浸了好一陣子才起來。

小琉球最著名的地標,花瓶岩。因為是風景明信片上的熱門素材,沒有錯過的理由,但像這樣的地標一向都是見到了也就只是見到了,沒有太多餘的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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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們拍了應該是唯一的一張合照,一行七人,原來要留個空位給花瓶岩不是容易的事,幕後故事是,相機是擱在別人的墳頭上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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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上的羊不怕人,就算把相機貼到臉前仍然一臉不在乎地啃食樹葉。我一直覺得羊的眼睛很奇怪,好像呈現永恆的失神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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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曉得小琉球的居民是哪來的,也不知道他們在幾十或者幾百年前如何會選擇在這個缺乏淡水、生活不易的小島上落腳,但他們顯然是相當虔誠的信眾,島上的廟宇密度很高,建築龐大,雕飾繁複精巧。

我納悶在不熟悉台灣廟宇的外國人眼裡,小琉球的宗教藝術會不會就像我們看著峇里島那樣,是種獨特的異國文化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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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令我不解的事,就是所有的簡介都說小琉球是台灣唯一的珊瑚礁島,也就是千萬年來由珊瑚蟲的屍骸堆積而成的島嶼,可這島上怎麼會有山有樹,地勢高低落差不小,而且到處生機盎然?

我以為全島都會是像下圖這樣的地型,但這種難以赤腳踩踏的珊瑚岩卻只在近海處見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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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頭裡站著一名釣客,半身都泡在海裡,這才是名符其實的海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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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琉球是個非常小的島嶼,所有的景點都在意想不到的短時間內就參觀完畢,心理上以為已經去了許多地方,大概就要傍晚了,一看手錶才知道不過是經過了幾十分鐘。

傳說中躲過荷蘭人黑奴的烏鬼洞,是個狹窄無光的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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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上有林道名喚山豬溝,原先我還抱持著要入山幾小時的心情,但轉瞬間就走完了全程。

但具體而微,怎麼看也像是座真正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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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前的最後一晚,我們在小琉球最熱鬧的街上四處搜羅食物,攤在房間的通鋪木板上吃了晚餐。南部口味偏乾的鹹酥雞是我的菜,還有滷味、香腸、黑糖多到爆漿的饅頭(或許應該叫做包子),全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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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餐如法泡製,買來最有名的洪媽媽早餐,但起得太晚,據說必吃的琉球粿早就賣完,不過屈就之下買來的碗粿還是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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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送了十張明信片,我們挑出七張,玩了一場久違的抽明信片遊戲,真是太青春了。

回來後才知道有人抽中自己,好像有種被排擠的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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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不像澎湖或蘭嶼那樣豐富,畢竟是真的太小了,無怪乎從前的同學多有當天來回的。身為愛發議論的假文青,最心繫的還是這小小島嶼的過度商業化,每個景點都有用擴音器高聲叫賣的攤販,就算走進不太深的山裡也始終能聽見,但這又是他們的生計,怎麼說都很為難。

無論如何這也是一種樣貌吧。

2011/11/28

2011公寓聯展

看完再拒劇團兩年一度的公寓聯展,先說兩個感想,一是我可惜我比較喜歡2009 年的那一場,二是雖然如此,若 2013 年我還在台北,我還是會再參加一次。

無論如何公寓聯展是相當特別的劇場體驗,每場觀眾限定十二人,就在一個一房一廳一衛的普通公寓裡演出,觀眾跟隨指引進入不同房間,演員近在眼前演出,因此可以設計許多的互動橋段,表演者與觀賞者的界線變得模糊。

今年最特別的是《回家吃飯》一篇,這應該是絕無僅有有供餐的表演,餐桌上擺滿飯菜,碗裡的紙條寫著「請安靜吃飯」,觀眾全都坐下,拿起碗筷享用晚餐。

演員(同時也是創作者)除了上菜,還透過廚房的窗戶和觀眾對談,講述餐桌上的故事, 也邀請觀眾分享故事。嚴格說來這已經不算是「戲劇」,倒比較像是行動藝術。

不過這麼一來,就與我的預期有了落差,這也是我對這一次的公寓聯展無法全心愛上的原因。我並不是說這樣不好,或是不有趣了,就只能說是不符我的脾胃吧。

我最喜歡的是開場的《腦惱食蝕》,講的是所謂文青的反思,太多藝文資訊灌進急著想要成為(或早就自以為)是文青的角色腦中,最後造成他無法負荷而崩潰。這是唯一較有故事性的一篇,也因為我個人看戲的喜好,順理成章成為整晚我最能接受的一篇。

至於其它的篇章,有的太過意識流(穿著衣服洗澡,再一件件脫下擰出水煮成咖啡)(而且還是太好預期所以顯得整個戲碼拖得太長的意識流)(但還是要為演員全裸演出的勇氣鼓掌),有的故弄玄虛(在類似鬼片的場景說一個貌似陰森的故事,謎題沒能揭曉,從頭到尾無法理解,故事說著說著演員就忽然猛衝過來拍打門板或許只是為了嚇人嗎?),有的演員演技似乎放不開而顯得有些生硬,我承認都各有其風格獨具之處,只不過都多少讓我覺得有些彆扭。

太多符碼、象徵、隱諭讓我不能自信地說全都接收到了,所以也無法坦率說出自己究竟是喜歡還是不喜歡這場表演。

看完戲走回捷運站的路上,一個被我拉去看戲的朋友說,雖然看不太懂,但也是個體驗。

我覺得這句話滿有意思的,也許「看不懂的體驗」也是另一個重點。

所以2013 年,我還是願意再踏上同一道階梯,打開同一扇公寓大門,再體驗一次。

(不過要是有誰知道《阿one 的潄口杯》究竟真相為何,可以告訴我嗎?這是我們回家後討論了一陣子還是無法想通的謎題。)

2011/11/27

《27個傻瓜》:生動淋漓的印度大餐

聽過許多人說印度是「自助旅行者的最後一站」,有個文字遊戲更說,India 的意思是「I’ll never do it again」,我不曉得真正的情況如何,但我可以想像那應該不會是趟太舒適的旅程。

只不過像印度這樣風格強烈的文明古國,我總想著終有那麼一天是要去的,終有那麼一天要身歷情境嗅聞歸來的旅人皆繪聲繪影的獨特氣味、親眼看看觸摸的到的泰姬瑪哈陵。

每一次自助旅行過後,我都覺得更靠近了印度一些,但它仍在模糊遙遠的未來彼端,我也仍然不確定何時才算是做足了萬全的準備。

如果你像我一樣對印度既神往又遲疑,不如先翻翻印度小說家普列姆昌德的《27個傻瓜》,淺嚐一口印度風味吧。

台灣讀者應該都對普列姆昌德很陌生(我也是),因為這是首次有出版社引進他的作品,而且還是直接由印地語譯成中文的難得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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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個傻瓜》是短篇小說集,寫成年代大約都是在二十世紀初期,異國情調再加上歲月流轉的韻味,使得我一頭栽入書中,無法自拔。

普列姆昌德似乎愛寫窮人的故事,書裡的小人物過著三餐不繼、今天賺錢是為了活到明天的生活,也往往會出現可鄙、仗勢欺人的角色,作者雖不多做評論,但寫實的劇情反而是最深刻的諷刺及批判。

他也寫知識份子的故事,受過教育的青年不在意外人的眼光娶了寡婦,或是毫不遮掩地對種姓尊卑嗤之以鼻,傳統文化和現代思維的衝擊在這本小說集裡隨處可見,就像每一個受過殖民的國家,新舊文化總會產生激烈的化學反應。

但我也不想太高談闊論探究作者寫下這些故事是想表達些什麼,因為即使不去思考背後的意涵,單就閱讀這二十七篇短篇小說,也是很引人入勝的經驗,更是了解異國文化的捷徑。

像是,迎親隊、裹屍布、種姓制度、檳榔包、油炸甜餅……有太多太多的「印度製造」,讀完《27個傻瓜》,就像參加了一場盛宴,接連上桌的菜餚風味各異,有酸有甜,有精彩有平淡,或許給人安慰,或許使人心酸。

全都是屬於印度的滋味。




◆ 作者:Prem Chand

◆ 譯者:劉安武

◆ 出版:柿子文化

2011/11/24

2011金馬影展筆記 (下)

剩下的都是入圍今年金馬最佳創作短片的作品,完全不知道底細的情況下就進場看了,依放映順序的前三部正好是中港台各一部,各地氣味迥然,像個大拼盤,很棒。

首先是我覺得會是金馬得主的《小偷》。

小偷/Thief/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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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厚的極短篇小說風格,都會風小品電影。

女孩帶著男友送的生日禮物手機逛夜市,不知自己已經成為小偷的目標,而這小偷竟然是男友的正牌女友,兩個女孩都被蒙在鼓裡。

手機失竊後,接連展開精采的推理戲碼,女孩在人群中循線找到小偷,一陣扭打後兩人無意間互換手機,劇情急轉直下,原來小偷偷走手機,只為了看看裡面的照片。

短短不到三十分鐘,這個發生在熟悉台北街頭的故事,就歷經多次誤導觀眾的述事轉折,生動活潑,出人意表,我很喜歡這樣爽快明亮的佈局,是五彩繽紛的浮生一景。

就像最難的料理就是最簡單的料理一般,這部表面輕巧的簡單短片,其實很不簡單,若沒有眼鏡等著跌破,金馬應該會落入《小偷》手中。




老四/Outsider/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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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裡的壞孩子老四救了溺水的仇家,可是仇家的小孩還是淹死了一個。

平常做慣惡行惡狀的勾當,沒人相信老四竟然會救人,全村矛頭一致,硬說他就是推人下水的原兇。倖存者沒有膽量承認事實真相,老四百口莫辯,一股怨氣無處發洩,也只能黯然離村。

有點悲哀的故事,河北農村風景如畫,鄉音講起來抑揚頓挫,煞是好聽。

但缺少了再深入的探討空間,略顯浮面,就有點可惜了。




不知者/Meeting of the Half Moon/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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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香港,一名女子坐在圍牆邊,意欲跳樓。

時間回溯兩天前,一名男子載著心臟病發的父親直奔醫院,但卻跑錯了大樓,錯失急診室,跑到收納處去了。

收納處小姐受限於醫院規定,一時間亦不清楚情況,竟要男子打電話叫救護車。在醫院裡叫救護車,何等荒謬,男子的父親也因急救不及死亡。

在媒體推波助瀾下,全港輿論一面倒地指責該收納處員工,但她其實也只是個不知者,卻無辜成為罪人。將病患送錯地點的男子是否也應該負擔部份責任(他都死了老爸了!),儼然是道德上的兩難。

很有意思的劇本,不過批判力道略嫌薄弱,和《老四》一樣讓我覺得好像沒搔到癢處。

濃濃的香港味讓我很懷念就是了,好想再去趟香港、再吃盅煲飯。




無名馬/Horse with No Name/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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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是校園霸凌,描述加害者、被害者、旁觀者三方的微妙關係。應該是沉重的,但太過生澀且不知所謂,所以並不是太喜歡。

這部短片讓我有點時空錯置之感,台灣電影好不容易才走出孤芳自賞的喃喃自語,但《無名馬》似乎又走了回頭路,充斥太多美麗但看不出想表達什麼的畫面。

其實我總覺得,不管導演想講的話有多精彩,觀眾若不能接收到,那也只是白搭罷了。

所以如果《無名馬》得獎,我大概連水晶體都會摔破吧。

2011/11/23

2011金馬影展筆記 (中)

上一篇說了我覺得最好的《人間師格》,這篇就來寫我覺得最糟的《河童之戀》。

河童之戀/Underwater Love/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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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選這部片,只是因為金馬影展是個可以冠冕堂皇在電影院放映超限制級電影的機會,平常這樣的電影連上映都不太可能,所以每年我都會故意選一片超限制級影片朝聖一下。

但今年這部真的很糟,據說導演是拍軟性成人影片(也就是有劇情的A 片)出身,看完後我真的想建議他還是回去拍A 片就好。

這是部讓人看了很不愉快的電影,故事應該是有趣的,一名溺水死亡的高中生不知怎麼變成了河童,在十幾年後他的高中暗戀對象結婚前夕,千里迢迢回來想和她再續前緣。

既然是超限制級,整部電影就一直在尋找莫名奇妙的床戲機會,管它有多唐突多無謂,跟劇情沒關係也無妨,好像是導演開心就可以硬來上一段。

但床戲拍得也不好看。荒唐、無稽、無趣。電影的副標說它是部粉紅音樂劇,但天殺的音樂超難聽超洗腦,看完電影後我花了好幾天才把那恐怖的旋律趕出腦袋,更別提舞蹈水準低落到可笑,像小學生在跟著音樂亂繞。

對這部電影,我真的找不到一個能夠喜歡的點,演員演技相當差,導演毫無手法,(本來應該可期待的)杜可風老梗至極的攝影手法真是看得讓人從心底膩起來,就連化妝技巧都比不上大學生的畢業成果展。

像是上面的劇照裡,根本就可以看見演員的嘴巴,在大螢幕上看著他扮演這麼不像的河童(而且不停被攝影機拍見嘴唇甚至牙齒),著實讓人感到尷尬。

我不能理解電影結束後鼓掌的觀眾在想什麼(映後鼓掌似乎是金馬影展一個很假文青的習慣),但我非常討厭這部電影,或許是我人生中看過最糟的一部。

所以我沒辦法為《河童之戀》標上分數,因為理論上我沒辦法打出小於零個的星號。

金馬影展每部電影都會發送一張觀眾票選單,從一顆星到五顆星,看完後撕下評分,我很小心地在一顆星的格子前面再撕開一格,代表我給它的分數。

負一顆星。

你知道有些爛片是爛到值得一看,《河童之戀》已經天元突破,達到爛到任何人都不應該為了任何理由浪費時間觀賞的嶄新境界了。

個人以為這是部真正的爛片至尊、爛片經典,境界比台北一零一還高。但可千萬別因為好奇就嘗試,我就後悔莫及,而且這篇寫著寫著,那恐怖的洗腦音樂又隱隱回來了。

不能再多說了,太可怕了。

2011/11/21

2011金馬影展筆記 (上)

每年都盼著金馬影展,彷彿不浸在影展的氣氛裡,就沒有力氣進戲院看一些不那麼主流的電影似的,同樣一部電影也許幾個月後還是會在一些小戲院上映,但終究是少了一股不可不看的執念。

所以金馬影展是個好理由,像打開一扇窗看點不同的風景。

但今年我的選片實在差強人意,一來這可能是我人生中最忙的一個十一月,勉強湊出的時間能選的場次已經不多,二來想著有些時段可以拉著egg 去看,若是自己遇上很悶的電影也就算了,害另一個脾味不同的人硬坐在電影院裡兩個小時就有點過意不去,所以刻意選了些輕鬆點的,但鬆軟好入口的電影就少了能讓人迴盪不已的韻味,就像吃了幾道也許好吃也許不怎樣的甜點,走出戲院在西門町的石板路上走一小段,就忘得差不多了。

不過我還是想繼續每年寫段筆記,算是給自己一些交待吧。

先說我覺得今年個人選到最好的一部,《人間師格》,每個老師都應該看這部電影,(怪獸)家長更應該看。

人間師格/Detachment/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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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林布洛迪是個長相不入我眼的男演員,但每次看他演戲,都不由得讚嘆他怎麼能演得這麼深、這麼細,他絕對是當代最好的演員之一。

《人間師格》講教育問題,但切入點是這類型電影較少著墨的「老師也是人」這個面向,每個老師背後都有個家庭,甚至還是個支離破碎的家庭,他也許沒有快樂的童年,也許有個重病的家人,也許他常會忍不住在夜班公車上淚流滿面。

但在課堂上,老師要把這些事拋在腦後,安德林布洛迪飾演的代課老師改變了一個拒絕學習的班級,他讓學生不再永遠怒氣沖沖、願意接受和現實生活看似無關的文學課程,但表面上效果著越的教育方式,最終卻害死了班上一名常受到言語家暴的怯弱孩子。

《人間師格》就像是《心中的小星星》的黑暗版本,同樣開放、耐心的教育風格,卻不見得總有happy ending,而「教師」的角色隱隱成了學校、家長、學生多方拉扯之下的新弱勢。

很讓人感到心疼的一部電影,看完後我想了很多,但我找不到答案。




黑馬馬力夯/Dark Horse/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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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影展兢賽片,講一個自我感覺太良好、但其實很惹人厭的宅男愛上一個怪怪女的故事。

本來以為是個幽默可愛的故事,原來還是很尖刻諷刺的,真正是把「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老話看透了。

電影裡的宅男主角活在一個應該是人人稱羨的生活框架裡,他的家境優渥,老爸開房地產公司,所以他不必念書就可以有公司內安插的好職位。但他過得不開心,事事不順,不停怨天尤人,只有在他內心的想像世界裡,他才敢透過其他角色的尖酸話語,面對大部份問題其實是出在自己身上的事實。

我想這道理可能在每個人身上多少都是講的通的,還是別抱怨了。




愛上仙女的男人/The Fairy/法國、比利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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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平凡男人遇上一個自稱是仙女的怪女人,想不到他隨口許下的願望真的實現了,他們兩人騎著一台速克達上山下海,轉瞬間就生了一個孩子,他們遇見一大堆莫名奇妙的人,做了一大堆莫名奇妙的事,然後電影就結束了。

很像舞台劇、而且根本就是故意要讓你覺得很像無台劇的一部電影,像是,兩個人在海底漫舞的一場戲,很明顯他們只是在藍色的燈光下,站在一片海底布景前扭來扭去;仙女懷孕肚子瞬間大起來的樣子一看就知道是灌氣的氣球,你甚至可以聽見氣球的聲音!

相當意識流,簡直是想到什麼演什麼,劇情也沒啥邏輯可言,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就很好笑。

總之就是無厘頭吧,我也不曉得這電影有沒有想表達什麼,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哦,對了,電影裡的歌都好好聽。

2011/11/18

來自瑞典的犯罪小說,《催眠》

我想大部份台灣讀者對瑞典犯罪小說的初接觸,很可能和我一樣是史迪格.拉森的《千禧年三部曲》,雖然我們再也等不到第四部了,但幸好還有許多選擇。

《催眠》也來自北國瑞典,同樣是發生在冰封大地上的故事,彷彿瑞典永遠是一片大雪紛飛的景致,再次見到那些熟悉的地名,隱約竟有種舊地重逢之感。

故事的開頭是一件滅門血案,一家四口慘遭虐殺,唯一活下來的男孩身受重傷,因為驚嚇過度而無法言語,於是警方找來擅於催眠的精神科醫師艾瑞克,希望能透過催眠來破解案情。

其實醫師給人的形象往往是片面的,我們很少會意識到每一位醫師的背後都有家庭,或許家裡也有本難念的經。艾瑞克便是如此,他因為多年前某個不能明說的原因,發誓再也不替人催眠。他的婚姻關係陷入困境、兒子罹患罕見疾病,而且他還嚴重藥物成癮。

他是個肩上壓了太多重擔的角色,但捱不過警方的要求,為了搶先一步救出另一名倖存者,他還是著手替男孩催眠。

就這麼一次簡單的催眠,卻喚來兩方殺機,艾瑞克和他的家人從此身陷險境,而他卻想不到他到底惹上了什麼麻煩。

接二連三發生了奇怪的事件,有人半夜闖進他家,岳父差點被謀殺,老婆的密友身亡,最嚴重的是,他的兒子被綁架了。如果一個禮拜內找不到人,來不及注射藥物,他的兒子會即刻死於凝血功能不全。

這是篇分秒必爭、前因後果交纏難解的犯罪小說,略微帶點《沈默的羔羊》式的驚悚,精神異常的犯人異於常人的思維使得警方的追查行動難有進展,兩條無關但又環環相扣的謀殺脈絡使人眼睛一亮,故事安排精巧,很有電影的畫面感,似乎能看見一片白茫茫的昏暗雪景,或許迎面走來一個踽踽獨行的人影……

也許是因為我太喜歡《千禧年三部曲》了,我不會說《催眠》是繼《千禧年》之後最棒的犯罪小說,但我很滿足於能再次重溫瑞典的冷冽風格。這也不是一本份量嚇人的小說,故事的廣度自然不可能如《千禧年》那樣龐雜,不過我還是建議,不如就找個輕鬆的午後,抱著看場情節緊湊的電影的心情,好好來一場催眠吧。



◆ 作者:Lars Kepler 
◆ 譯者:顏湘如
◆ 出版:大塊

2011/10/24

《長崎》:新聞背後的故事

新聞是真實世界的切片,經過精準量測後包裝成獨立的事件在媒體上播放,就像賣場貨架上一盒盒的產品,以至於我們在接收新聞時,很容易忽略背後的故事。所有事件都不會憑空發生,一定有前因後果、隱藏了細微而不為人知的脈絡。

《長崎》便是這樣的一本小說,作者受到一則異國新聞的啟發,以作家的想像力增添血肉,將扁平的新聞事件變得立體。

或許你對這起新聞也和我一樣有點印象。

日本有個獨居男子,偶然間發現家裡的食物以微妙的速度消失,於是安裝了隱藏攝影機,想不到竟看見一位長髮女子從壁櫥裡爬出來翻找冰箱。這位神秘的同居人在他的房子裡住了將近一年才被發現,他日復一日生活著,渾然不覺在薄薄的拉門背後,竟有另一個心跳、另一個呼吸。

這個匪夷所思的故事不知怎麼的好適合日本,帶點日式驚悚,和式房屋繁複的隔間設計、拉門、壁櫥,也正好是無可取代的舞台。

作者Eric Faye 是法國人,但他寫了《長崎》這麼一本屬於異國日本的中篇小說,一舉奪下法蘭西學術院小說大獎。故事不長,譯成中文後約略一百餘頁,但他在短短的篇幅內極力鋪陳了現代社會獨居者的疏離、無奈,還有不知不覺的感傷,兼又不著痕跡地批判資本主義運行多年後落入的惡性循環。

獨居男子被他寫成對外界冷感的單純上班族,過著太過規律的人生;神秘的同居女子則成為失業補助終止後走投無路的流浪者,她曾經有過夢想,但早已毫無怨言地接受了現實。

我不曉得這樣的人物設計是否參照了新聞事件中真實角色的背景,作者透過他們兩人的自白,陳述了一個孤獨透頂的故事,我想作者是有話想說的。

只不過事實上這起新聞事件太單純了,改寫成小說後仍不太有情節進展,最大的爆點更是無可避免的早就盡為人知。缺乏高低起伏的述事手法,或許適合喜歡咀嚼文字的讀者,幾經思量後也別有一番風味。


◆ 原名:Nagasaki
◆ 作者:Eric Faye
◆ 譯者:陳太乙
◆ 出版:衛城

2011/10/20

無從憑空想像

小琉球回來已經一個多禮拜了,還找不到時間整理照片和寫遊記,不過倒想先寫一件旅途上發生的事。

那天搭高鐵到了左營,接著要想辦法轉往東港坐船。事前查好的方法很多,但實際到了現場才發現問題重重,時間都兜不太起來,最後還是搭了計程車。

我們一行六個人提著大包小包,擠上一台六人座小黃,遇上的司機大哥先是抱怨了一陣台北人都不曉得南部的好玩,接著反過來嫌棄台北景點之空洞。或許他先入為主認為每個搭高鐵下來的都是台北人吧,他搶先擺出的防禦姿態讓我感到有點唐突。

別人我是不知道,至少我是很喜歡南部的。對我來說,不管已經離開高雄多少年,這座炎熱、海洋意象的城市永遠是心頭的第二故鄉,儘管早就人事全非,久了想起還會有點鄉愁。司機大哥這樣說當然有點不分青紅皂白,更別提他正在做的,正好就是他不喜歡別人對他做的事。

不曉得他是不是也覺得自己反應太大,話鋒一轉,說我們還是學生、還年輕,應該多出去玩玩。

說來奇怪,不過偶爾就是會發生這樣的事,我想可能是我們這一代的人成熟得慢,從前的三十歲大概已經兒女成群,也或許是因為我們恰好搭上網路時代的浪潮,在永恆年輕的網路次文化薰陶下更顯得不像社會人士。

有時和以前同學聚餐時也有這樣的感覺,我們(即將、或已滿、或正好)三十歲,但我們笑鬧起來講的垃圾話吐槽話好像跟十年前也沒什麼不同。

總之我們當然笑著回他:「我們已經不是學生很久很久了。」

司機大哥不曉得在無法接受個什麼勁,問我們幾歲,回他說三十歲。他愣愣拋下一句:「人很奇怪,年輕的時候喜歡把自己講老,等你們真的到那年紀就知道。」

但我們的確到了「那年紀」啦,當下我好想拿出身份証證明自身的清白。

這件事我本來是沒有想通的,但回來後突然懂了。從前三十歲的人是怎麼去小琉球玩的呢?大概是帶著老婆小孩,頂多就兩個家庭共同出遊吧。打電話約以前的同學一起去吧?一問,怎麼好像人人都有自己的事要照顧。也許再多打幾通電話、多問幾個腦海中浮現的人名,只是到頭來,最後成行的還是就寥寥兩三人。

看看我們六個人,搭著大眾交通工具來到南部,顯然是同輩,又顯然來自不同家庭,這樣的出遊組合或許就是司機大哥無法相信的原因。

畢竟他要怎麼知道我是在Facebook 上新增了一個開放活動,其他人則是自己看到了、自己點選了參加?他要怎麼理解原來網路時代的活動發起逐漸脫胎換骨到只需要召集人,而連絡人的角色已經不再必要存在?

我發現這就是人與人之所以無法完全互相理解的根本原因。有許多情況,一個人視之為理所當然之事,對另一個人來說,卻是全然無從憑空想像,更遑論理解了。

有個懷孕的朋友說,她只是因為很想吃,就吃了個營養不佳的巧克力麵包,隨即難過起自己怎麼連吃個巧克力麵包都要掙扎這麼久,而且怎麼吃完會這麼後悔,於是就忍不住哭了。

這種事,你不是她,你要怎麼感同身受?

我上禮拜興沖沖買了金馬影展的套票,昨天卻發現無論如何安排場次,都沒有辦法在忙碌的十一月找到空檔用完八張套票,我要工作、要寫稿、有幾攤喜酒要吃(且我真的很想去),還有早已排定的出遊行程。

所以昨天我是真的很沮喪,我只不過是想看個電影而已啊,不過我要怎麼跟別人解釋我的哀傷呢?如果你不像我一樣,覺得住在台北最棒的事情就是有金馬影展,你不像我一樣,覺得整年最重要就是這個事件,那你要如何理解呢?(還好最後我還是排出不滿意但可接受的片單了。)

這幾天上班時一時興起,把整個電腦裡的mp3 全部隨機播放,聽到了好多早就沒想起的歌。大部份都是大學時聽的,當然現在老了些,知道裡面很多歌是很靡靡之音、很芭樂的,但聽著聽著就好像能記起當年聽這些歌時的心情。

像是,在高雄的大馬路上騎機車時曬得頸背都痛了的毒辣陽光,某條瀰漫著某種說不出氣味的巷子,某些熟悉的公寓樓梯間,醬油香辣炒飯,西子灣的海浪聲,還有幾次心情慘淡到不曉得何以為繼的旅程,屏東,墾丁,海生館,綠豆蒜……

對無從憑空想像的人們,我要怎麼表達呢?

2011/10/18

《天使神偷》讀後感想:溫馨

馬汀是個很特別的小偷,偷竊對他來說是值得認真經營的一門事業,他看不起那些只想闖空門大幹一票、然後留下一堆證據後逃之夭夭的普通竊賊。他比較喜歡建立長久的關係。

他的每一位「老主顧」都是精挑細選,有錢又不會太有錢、買了很多值錢的東西但沒時間享用的夫妻是他最愛的下手對象。他神不知鬼不覺地帶走被屋主遺忘的物品,像是一口氣買了太多的洗衣粉、漢堡肉、浴巾,或是放到積滿灰塵的水晶餐具和耳環。

他謹遵的原則就是,只拿那些不會被發現的東西。屋主就算發現不見了,也只會怪罪給自己不牢靠的記憶力。

馬汀很神經質,他會用隨身攜帶的骰子決定當天「上工」的交通工具、停車地點、穿著打扮、逃走的路線等等,因為他擔心自己會陷入不自覺的固定模式。他甚至還替到手的收獲記錄清單,詳列時間地點估價,昂貴的東西他就上網賣掉,進出貨整理得有條不紊。

為了找出最適當的下手時機,他必須熟知他們生活的一切,他幾乎要覺得自己和那些「老主顧」都是好朋友了。

他一直這麼經營自己的偷竊事業有好幾十年,從沒出過差錯,直到有一天,他不經意的一個轉身,某位老主顧的電動牙刷被他掃進了馬桶裡。他大可以撈起來洗乾淨,假裝沒事就好,但他實在不願意讓無辜的屋主使用被污染的牙刷。

為了彌補這個無心之失,他精心安排的計畫全成了一團混亂。他讓自己身陷險境,就為了一支電動牙刷……

不知怎麼的,之後他莫名奇妙成了守護那些老主顧的天使,暗中替他們解決生活的小麻煩,就像是法國電影《愛蜜莉的異想世界》那樣。馬汀是個小偷,但他原來是個好善良的小偷,這一點連他自己都不知道!

《天使神偷》真的是本太有趣的小說,讓我愛不釋手。伍迪艾倫式的神經質性格使得馬汀這角色變得相當可愛,故事緊湊生動,妙趣橫生,一口氣讀完後我才發現這竟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

好棒的出道作品,又是一位值得期待的新作家誕生了。

我很喜歡《天使神偷》的機智,神來一筆的劇情發展把心裡給填得滿滿的,意猶未盡地閤上書,好想像在看Yahoo! 新聞那樣,點個「溫馨」。

話說我們在兩年前買了《賽德克.巴萊》開鏡紀念套票,這陣子想拿出來換票,卻遍尋不著,真的是把整個家裡都翻遍了,還是想不透怎麼會憑空就消失了。本來對這件事感到有點煩躁的,但看了《天使神偷》後,忍不住覺得好笑。

也許馬汀來過我們家了吧。


◆ 原名:Something Missing
◆ 作者:Mathew Dicks
◆ 譯者:陳佩筠
◆ 出版:新雨

2011/10/16

北部三大岩場

為了蜜月時爬神山,幾個月前我們被帶去走了一趟鳶嘴稍來當成特訓,意外發現攀爬岩壁是既刺激又有趣的一回事,回來後念念不忘,查到台北其實也有三座郊山是有大石的,稱為「北部三大岩場」,分別為皇帝殿、五寮尖、筆架連峰。

前前後後幾個禮拜找時間全走了一遭,有種了卻了一樁心事的心情,當然附帶無價的成就感,會寫這篇也是想補捉一下那股恐怕無法久留的成就感。



一開始我連雙登山鞋都沒有(現在還是沒有),但逐漸多了登山背包、登山杖、排汗衫、防風褲和護膝,不得不讚嘆人類的科技和工具技藝真是偉大,爬山對肉體造成的痛苦愈來愈低,也就愈能純粹體會爬山這回事的樂趣。

三大岩場都走過了,有趣的程度正好依我們造訪的順序遞增。

先是皇帝殿,據說是台北的大學生熱門聯誼地點,走在兩側懸空的光禿禿陵線上,的確有很多讓人心驚膽跳的互助機會,大學生盼的大概就是趁機牽牽小手什麼的吧(其實這是有科學根據的,身處在略微緊張的情境下,對異性的好感度會增加哦)。

只是走過精彩許多的鳶嘴,忍不住要感嘆曾經滄海難為水啊。出發前我還擔心帶了相機會絆手絆腳,搞不好在攀爬大石時被相機害死,所以一張照片也沒有。

結果實際一走,陵線的長度不如預期,加上從楠窟山步道上山,正是我最受不了的階梯地獄,幾十分鐘無間斷的階梯讓當時還沒有排汗衫的我生不如死,大概跟整個人被丟進游泳池裡差不多,且皇帝殿沿路缺乏遮蔽,日曬嚴重,更磨耗了我的耐性。

所以我對皇帝殿並不那麼喜歡,但相對來說這樣的長度拿來連誼的確正好,只要挑個秋高氣爽的好日子,應該感受會有不同。

接下來是五寮尖。



雖然前一晚睡太少,在公車上我就直嚷著想睡,但山一爬就醒了過來。五寮尖風景很好,走在樹蔭裡並不覺得熱,而且直下直下的大石頭也讓我爬得很開心。



陵線跟皇帝殿其實有點像,不過這天我已經有排汗衫了,又是個陰天,走得我龍心大悅(感覺我根本是在遷怒給皇帝殿……)。



山徑的變化較多,最棒的是下山時會遇見一條清澈的小溪。在冰涼的溪水裡洗手洗臉,把頭巾浸濕後覆在頭上,暑氣去了大半。



暑氣要真正全消,則是靠山腳下的一間剉冰小店,食材是老闆自己種出來的,費工用冰糖熬煮的洛神花酸甜好吃,可以養肝的青草茶入喉先苦後回甘,臨下山前來上一碗剉冰,彷彿五寮尖最美好的印象都在這間小店裡了。

但最有趣的還是筆架連峰,兼又有交通方便的優點,去程搭公車到石碇,連走六座山頭後回到貓纜,搭纜車下山換乘捷運,無後顧之憂。

因為山頭多,一時上山一時下山,林相地貌變化豐富,很感新鮮。爬這山的前一天正好看了《賽德克.巴萊》,筆架連峰的山徑又少有開發,踩在原始的石頭路上,兩側樹林挨得好近,走到平坦的路段不能不興起奔跑一陣,正好是電影裡的氣氛還在心裡最濃的時候,這山爬起來更有滋味。

走到最後一個山頭猴山岳,要拉著繩索垂直往下數十公尺,為著下方的懸崖,每一步都踩得小心翼翼,有時踩在石頭的凹處,有時踩在外露的樹根上,命懸一線,約莫如此。



走完這幾座山,我才發現我的懼高症似乎不藥而癒(是說我還是沒辦法接受雲宵飛車以及拖曳傘之類害人的玩意),大概是爬石頭的樂趣勝過了一切吧。

北部三大岩場既然並列,就好像是同一系列,全數走過,才覺得可以安心升級。下次或許有機會往遠一點、難一點的地方跑了,然後我可能還是得買雙登山鞋才好。

2011/10/15

《怪物》不怪,只是不被了解

瑪麗.雪萊的《科學怪人》據信是史上第一本科幻小說,描述瘋狂科學家法蘭根斯坦(Frankenstein) 用屍塊拼湊出人造生命,他的實驗成品被稱作「Frankenstein's monster」,也就是《怪物》一書的原名。

所以一看見《怪物》的原文書名,就可以預料這是個和科學怪人有關的故事。

特別的是,這個故事是由科學怪人的第一人稱視角寫成,比起其他眾多的衍生作品,《怪物》彷彿提供了一個直接碰觸科學怪人內心世界的機會。

怪物一被創造出來就是成人,他沒有身上各部位原來主人的記憶,毫無選擇地被強迫賜予了生命。他的存在並不是他的錯,但世人都憎恨他,對他扭曲畸形的身體感到不理性的恐懼。

法蘭根斯坦非常後悔自己創造了怪物,於是窮盡畢生所能,希望能彌補犯下的過錯,也就是要殺了怪物,但最終還是死在怪物為求自保的反擊之下。

法蘭根斯坦死前將未能做到的遺憾託付給一名破冰船船長華頓,華頓遂答應替他完成遺志。經歷了十年和怪物交手的恐怖經驗,他的精神逐漸失常,取怪物性命成為他一生唯一重要的信念。

但怪物其實是無辜的。他對自己的命運感到憤怒,又因為無法擺脫華頓的窮追不捨而愈覺矛盾。他希望能像人一樣活著,但同時又極度厭惡自己潛藏的人性。他常自暴自棄地想,既然不被當成人看待,那就當一隻獸吧,但他卻連獸也當不成,他有太多人類才有的情緒,他會感到憐憫、疼愛、還有深刻的悲傷。

他就這樣擺盪在人與非人的邊界,只因為他不是自然的產物,他註定不配擁有靈魂。

怪物為了報復華頓殺了他心愛的女人,於是擄走華頓的外甥女莉莉,但莉莉卻遺傳了華頓家族的瘋癲,喜怒無常,以背德為樂,怪物想放她走時她偏要留下,想帶著她走她反而掙扎著要逃。她隱然成為怪物性慾的誘惑來源,而性慾正好是人與獸之間最模糊的界線,更加深了怪物的矛盾。

缺乏同理心的長年宿怨只能有悲劇式的結局,幸好最後怪物還是保住了人性,也因此換來一個被人群接納的希望。

就因為《怪物》採第一人稱視角,情感的轉折才能夠寫得這樣明目張膽,讀者往往會同情掙扎著想成為人的非人怪物,反而厭惡失去理智、所以也失去人性的華頓。莉莉更是全書的亮點,她不是個討人喜歡的角色,她的想法瘋癲而惡毒,卻能激發人之所以為人的反思。

整體而言,《怪物》是部細膩好看的經典致敬作品。我比較不能接受的倒是通篇小說除了前言之外全都採用日記體,先不論一名雖然熱愛讀書、但始終不太有書可讀的怪物能不能有如此優美的文采,過度小說化的用字要硬說是某人的日記,只讓我覺得像穿錯了鞋子一樣不對勁。

而且為了解釋怪物如何能一邊逃命又一邊抽出時間(還有找到紙筆)寫日記,三不五時怪物就要自述現在他躲在某處、趁著誰在睡覺、或是急急忙忙地寫下這段云云,實在雞肋。

如果能夠不硬套上「日記」的框架,我倒覺得也無損於這本小說的精彩。就這一點讓我稍嫌可惜。

◆ 原名:Frankenstein's Monster
◆ 作者:蘇姍.黑波爾.歐姬芙
◆ 譯者:蕭寶森
◆ 出版:小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