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4

《長崎》:新聞背後的故事

新聞是真實世界的切片,經過精準量測後包裝成獨立的事件在媒體上播放,就像賣場貨架上一盒盒的產品,以至於我們在接收新聞時,很容易忽略背後的故事。所有事件都不會憑空發生,一定有前因後果、隱藏了細微而不為人知的脈絡。

《長崎》便是這樣的一本小說,作者受到一則異國新聞的啟發,以作家的想像力增添血肉,將扁平的新聞事件變得立體。

或許你對這起新聞也和我一樣有點印象。

日本有個獨居男子,偶然間發現家裡的食物以微妙的速度消失,於是安裝了隱藏攝影機,想不到竟看見一位長髮女子從壁櫥裡爬出來翻找冰箱。這位神秘的同居人在他的房子裡住了將近一年才被發現,他日復一日生活著,渾然不覺在薄薄的拉門背後,竟有另一個心跳、另一個呼吸。

這個匪夷所思的故事不知怎麼的好適合日本,帶點日式驚悚,和式房屋繁複的隔間設計、拉門、壁櫥,也正好是無可取代的舞台。

作者Eric Faye 是法國人,但他寫了《長崎》這麼一本屬於異國日本的中篇小說,一舉奪下法蘭西學術院小說大獎。故事不長,譯成中文後約略一百餘頁,但他在短短的篇幅內極力鋪陳了現代社會獨居者的疏離、無奈,還有不知不覺的感傷,兼又不著痕跡地批判資本主義運行多年後落入的惡性循環。

獨居男子被他寫成對外界冷感的單純上班族,過著太過規律的人生;神秘的同居女子則成為失業補助終止後走投無路的流浪者,她曾經有過夢想,但早已毫無怨言地接受了現實。

我不曉得這樣的人物設計是否參照了新聞事件中真實角色的背景,作者透過他們兩人的自白,陳述了一個孤獨透頂的故事,我想作者是有話想說的。

只不過事實上這起新聞事件太單純了,改寫成小說後仍不太有情節進展,最大的爆點更是無可避免的早就盡為人知。缺乏高低起伏的述事手法,或許適合喜歡咀嚼文字的讀者,幾經思量後也別有一番風味。


◆ 原名:Nagasaki
◆ 作者:Eric Faye
◆ 譯者:陳太乙
◆ 出版:衛城

2011/10/20

無從憑空想像

小琉球回來已經一個多禮拜了,還找不到時間整理照片和寫遊記,不過倒想先寫一件旅途上發生的事。

那天搭高鐵到了左營,接著要想辦法轉往東港坐船。事前查好的方法很多,但實際到了現場才發現問題重重,時間都兜不太起來,最後還是搭了計程車。

我們一行六個人提著大包小包,擠上一台六人座小黃,遇上的司機大哥先是抱怨了一陣台北人都不曉得南部的好玩,接著反過來嫌棄台北景點之空洞。或許他先入為主認為每個搭高鐵下來的都是台北人吧,他搶先擺出的防禦姿態讓我感到有點唐突。

別人我是不知道,至少我是很喜歡南部的。對我來說,不管已經離開高雄多少年,這座炎熱、海洋意象的城市永遠是心頭的第二故鄉,儘管早就人事全非,久了想起還會有點鄉愁。司機大哥這樣說當然有點不分青紅皂白,更別提他正在做的,正好就是他不喜歡別人對他做的事。

不曉得他是不是也覺得自己反應太大,話鋒一轉,說我們還是學生、還年輕,應該多出去玩玩。

說來奇怪,不過偶爾就是會發生這樣的事,我想可能是我們這一代的人成熟得慢,從前的三十歲大概已經兒女成群,也或許是因為我們恰好搭上網路時代的浪潮,在永恆年輕的網路次文化薰陶下更顯得不像社會人士。

有時和以前同學聚餐時也有這樣的感覺,我們(即將、或已滿、或正好)三十歲,但我們笑鬧起來講的垃圾話吐槽話好像跟十年前也沒什麼不同。

總之我們當然笑著回他:「我們已經不是學生很久很久了。」

司機大哥不曉得在無法接受個什麼勁,問我們幾歲,回他說三十歲。他愣愣拋下一句:「人很奇怪,年輕的時候喜歡把自己講老,等你們真的到那年紀就知道。」

但我們的確到了「那年紀」啦,當下我好想拿出身份証證明自身的清白。

這件事我本來是沒有想通的,但回來後突然懂了。從前三十歲的人是怎麼去小琉球玩的呢?大概是帶著老婆小孩,頂多就兩個家庭共同出遊吧。打電話約以前的同學一起去吧?一問,怎麼好像人人都有自己的事要照顧。也許再多打幾通電話、多問幾個腦海中浮現的人名,只是到頭來,最後成行的還是就寥寥兩三人。

看看我們六個人,搭著大眾交通工具來到南部,顯然是同輩,又顯然來自不同家庭,這樣的出遊組合或許就是司機大哥無法相信的原因。

畢竟他要怎麼知道我是在Facebook 上新增了一個開放活動,其他人則是自己看到了、自己點選了參加?他要怎麼理解原來網路時代的活動發起逐漸脫胎換骨到只需要召集人,而連絡人的角色已經不再必要存在?

我發現這就是人與人之所以無法完全互相理解的根本原因。有許多情況,一個人視之為理所當然之事,對另一個人來說,卻是全然無從憑空想像,更遑論理解了。

有個懷孕的朋友說,她只是因為很想吃,就吃了個營養不佳的巧克力麵包,隨即難過起自己怎麼連吃個巧克力麵包都要掙扎這麼久,而且怎麼吃完會這麼後悔,於是就忍不住哭了。

這種事,你不是她,你要怎麼感同身受?

我上禮拜興沖沖買了金馬影展的套票,昨天卻發現無論如何安排場次,都沒有辦法在忙碌的十一月找到空檔用完八張套票,我要工作、要寫稿、有幾攤喜酒要吃(且我真的很想去),還有早已排定的出遊行程。

所以昨天我是真的很沮喪,我只不過是想看個電影而已啊,不過我要怎麼跟別人解釋我的哀傷呢?如果你不像我一樣,覺得住在台北最棒的事情就是有金馬影展,你不像我一樣,覺得整年最重要就是這個事件,那你要如何理解呢?(還好最後我還是排出不滿意但可接受的片單了。)

這幾天上班時一時興起,把整個電腦裡的mp3 全部隨機播放,聽到了好多早就沒想起的歌。大部份都是大學時聽的,當然現在老了些,知道裡面很多歌是很靡靡之音、很芭樂的,但聽著聽著就好像能記起當年聽這些歌時的心情。

像是,在高雄的大馬路上騎機車時曬得頸背都痛了的毒辣陽光,某條瀰漫著某種說不出氣味的巷子,某些熟悉的公寓樓梯間,醬油香辣炒飯,西子灣的海浪聲,還有幾次心情慘淡到不曉得何以為繼的旅程,屏東,墾丁,海生館,綠豆蒜……

對無從憑空想像的人們,我要怎麼表達呢?

2011/10/18

《天使神偷》讀後感想:溫馨

馬汀是個很特別的小偷,偷竊對他來說是值得認真經營的一門事業,他看不起那些只想闖空門大幹一票、然後留下一堆證據後逃之夭夭的普通竊賊。他比較喜歡建立長久的關係。

他的每一位「老主顧」都是精挑細選,有錢又不會太有錢、買了很多值錢的東西但沒時間享用的夫妻是他最愛的下手對象。他神不知鬼不覺地帶走被屋主遺忘的物品,像是一口氣買了太多的洗衣粉、漢堡肉、浴巾,或是放到積滿灰塵的水晶餐具和耳環。

他謹遵的原則就是,只拿那些不會被發現的東西。屋主就算發現不見了,也只會怪罪給自己不牢靠的記憶力。

馬汀很神經質,他會用隨身攜帶的骰子決定當天「上工」的交通工具、停車地點、穿著打扮、逃走的路線等等,因為他擔心自己會陷入不自覺的固定模式。他甚至還替到手的收獲記錄清單,詳列時間地點估價,昂貴的東西他就上網賣掉,進出貨整理得有條不紊。

為了找出最適當的下手時機,他必須熟知他們生活的一切,他幾乎要覺得自己和那些「老主顧」都是好朋友了。

他一直這麼經營自己的偷竊事業有好幾十年,從沒出過差錯,直到有一天,他不經意的一個轉身,某位老主顧的電動牙刷被他掃進了馬桶裡。他大可以撈起來洗乾淨,假裝沒事就好,但他實在不願意讓無辜的屋主使用被污染的牙刷。

為了彌補這個無心之失,他精心安排的計畫全成了一團混亂。他讓自己身陷險境,就為了一支電動牙刷……

不知怎麼的,之後他莫名奇妙成了守護那些老主顧的天使,暗中替他們解決生活的小麻煩,就像是法國電影《愛蜜莉的異想世界》那樣。馬汀是個小偷,但他原來是個好善良的小偷,這一點連他自己都不知道!

《天使神偷》真的是本太有趣的小說,讓我愛不釋手。伍迪艾倫式的神經質性格使得馬汀這角色變得相當可愛,故事緊湊生動,妙趣橫生,一口氣讀完後我才發現這竟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

好棒的出道作品,又是一位值得期待的新作家誕生了。

我很喜歡《天使神偷》的機智,神來一筆的劇情發展把心裡給填得滿滿的,意猶未盡地閤上書,好想像在看Yahoo! 新聞那樣,點個「溫馨」。

話說我們在兩年前買了《賽德克.巴萊》開鏡紀念套票,這陣子想拿出來換票,卻遍尋不著,真的是把整個家裡都翻遍了,還是想不透怎麼會憑空就消失了。本來對這件事感到有點煩躁的,但看了《天使神偷》後,忍不住覺得好笑。

也許馬汀來過我們家了吧。


◆ 原名:Something Missing
◆ 作者:Mathew Dicks
◆ 譯者:陳佩筠
◆ 出版:新雨

2011/10/16

北部三大岩場

為了蜜月時爬神山,幾個月前我們被帶去走了一趟鳶嘴稍來當成特訓,意外發現攀爬岩壁是既刺激又有趣的一回事,回來後念念不忘,查到台北其實也有三座郊山是有大石的,稱為「北部三大岩場」,分別為皇帝殿、五寮尖、筆架連峰。

前前後後幾個禮拜找時間全走了一遭,有種了卻了一樁心事的心情,當然附帶無價的成就感,會寫這篇也是想補捉一下那股恐怕無法久留的成就感。



一開始我連雙登山鞋都沒有(現在還是沒有),但逐漸多了登山背包、登山杖、排汗衫、防風褲和護膝,不得不讚嘆人類的科技和工具技藝真是偉大,爬山對肉體造成的痛苦愈來愈低,也就愈能純粹體會爬山這回事的樂趣。

三大岩場都走過了,有趣的程度正好依我們造訪的順序遞增。

先是皇帝殿,據說是台北的大學生熱門聯誼地點,走在兩側懸空的光禿禿陵線上,的確有很多讓人心驚膽跳的互助機會,大學生盼的大概就是趁機牽牽小手什麼的吧(其實這是有科學根據的,身處在略微緊張的情境下,對異性的好感度會增加哦)。

只是走過精彩許多的鳶嘴,忍不住要感嘆曾經滄海難為水啊。出發前我還擔心帶了相機會絆手絆腳,搞不好在攀爬大石時被相機害死,所以一張照片也沒有。

結果實際一走,陵線的長度不如預期,加上從楠窟山步道上山,正是我最受不了的階梯地獄,幾十分鐘無間斷的階梯讓當時還沒有排汗衫的我生不如死,大概跟整個人被丟進游泳池裡差不多,且皇帝殿沿路缺乏遮蔽,日曬嚴重,更磨耗了我的耐性。

所以我對皇帝殿並不那麼喜歡,但相對來說這樣的長度拿來連誼的確正好,只要挑個秋高氣爽的好日子,應該感受會有不同。

接下來是五寮尖。



雖然前一晚睡太少,在公車上我就直嚷著想睡,但山一爬就醒了過來。五寮尖風景很好,走在樹蔭裡並不覺得熱,而且直下直下的大石頭也讓我爬得很開心。



陵線跟皇帝殿其實有點像,不過這天我已經有排汗衫了,又是個陰天,走得我龍心大悅(感覺我根本是在遷怒給皇帝殿……)。



山徑的變化較多,最棒的是下山時會遇見一條清澈的小溪。在冰涼的溪水裡洗手洗臉,把頭巾浸濕後覆在頭上,暑氣去了大半。



暑氣要真正全消,則是靠山腳下的一間剉冰小店,食材是老闆自己種出來的,費工用冰糖熬煮的洛神花酸甜好吃,可以養肝的青草茶入喉先苦後回甘,臨下山前來上一碗剉冰,彷彿五寮尖最美好的印象都在這間小店裡了。

但最有趣的還是筆架連峰,兼又有交通方便的優點,去程搭公車到石碇,連走六座山頭後回到貓纜,搭纜車下山換乘捷運,無後顧之憂。

因為山頭多,一時上山一時下山,林相地貌變化豐富,很感新鮮。爬這山的前一天正好看了《賽德克.巴萊》,筆架連峰的山徑又少有開發,踩在原始的石頭路上,兩側樹林挨得好近,走到平坦的路段不能不興起奔跑一陣,正好是電影裡的氣氛還在心裡最濃的時候,這山爬起來更有滋味。

走到最後一個山頭猴山岳,要拉著繩索垂直往下數十公尺,為著下方的懸崖,每一步都踩得小心翼翼,有時踩在石頭的凹處,有時踩在外露的樹根上,命懸一線,約莫如此。



走完這幾座山,我才發現我的懼高症似乎不藥而癒(是說我還是沒辦法接受雲宵飛車以及拖曳傘之類害人的玩意),大概是爬石頭的樂趣勝過了一切吧。

北部三大岩場既然並列,就好像是同一系列,全數走過,才覺得可以安心升級。下次或許有機會往遠一點、難一點的地方跑了,然後我可能還是得買雙登山鞋才好。

2011/10/15

《怪物》不怪,只是不被了解

瑪麗.雪萊的《科學怪人》據信是史上第一本科幻小說,描述瘋狂科學家法蘭根斯坦(Frankenstein) 用屍塊拼湊出人造生命,他的實驗成品被稱作「Frankenstein's monster」,也就是《怪物》一書的原名。

所以一看見《怪物》的原文書名,就可以預料這是個和科學怪人有關的故事。

特別的是,這個故事是由科學怪人的第一人稱視角寫成,比起其他眾多的衍生作品,《怪物》彷彿提供了一個直接碰觸科學怪人內心世界的機會。

怪物一被創造出來就是成人,他沒有身上各部位原來主人的記憶,毫無選擇地被強迫賜予了生命。他的存在並不是他的錯,但世人都憎恨他,對他扭曲畸形的身體感到不理性的恐懼。

法蘭根斯坦非常後悔自己創造了怪物,於是窮盡畢生所能,希望能彌補犯下的過錯,也就是要殺了怪物,但最終還是死在怪物為求自保的反擊之下。

法蘭根斯坦死前將未能做到的遺憾託付給一名破冰船船長華頓,華頓遂答應替他完成遺志。經歷了十年和怪物交手的恐怖經驗,他的精神逐漸失常,取怪物性命成為他一生唯一重要的信念。

但怪物其實是無辜的。他對自己的命運感到憤怒,又因為無法擺脫華頓的窮追不捨而愈覺矛盾。他希望能像人一樣活著,但同時又極度厭惡自己潛藏的人性。他常自暴自棄地想,既然不被當成人看待,那就當一隻獸吧,但他卻連獸也當不成,他有太多人類才有的情緒,他會感到憐憫、疼愛、還有深刻的悲傷。

他就這樣擺盪在人與非人的邊界,只因為他不是自然的產物,他註定不配擁有靈魂。

怪物為了報復華頓殺了他心愛的女人,於是擄走華頓的外甥女莉莉,但莉莉卻遺傳了華頓家族的瘋癲,喜怒無常,以背德為樂,怪物想放她走時她偏要留下,想帶著她走她反而掙扎著要逃。她隱然成為怪物性慾的誘惑來源,而性慾正好是人與獸之間最模糊的界線,更加深了怪物的矛盾。

缺乏同理心的長年宿怨只能有悲劇式的結局,幸好最後怪物還是保住了人性,也因此換來一個被人群接納的希望。

就因為《怪物》採第一人稱視角,情感的轉折才能夠寫得這樣明目張膽,讀者往往會同情掙扎著想成為人的非人怪物,反而厭惡失去理智、所以也失去人性的華頓。莉莉更是全書的亮點,她不是個討人喜歡的角色,她的想法瘋癲而惡毒,卻能激發人之所以為人的反思。

整體而言,《怪物》是部細膩好看的經典致敬作品。我比較不能接受的倒是通篇小說除了前言之外全都採用日記體,先不論一名雖然熱愛讀書、但始終不太有書可讀的怪物能不能有如此優美的文采,過度小說化的用字要硬說是某人的日記,只讓我覺得像穿錯了鞋子一樣不對勁。

而且為了解釋怪物如何能一邊逃命又一邊抽出時間(還有找到紙筆)寫日記,三不五時怪物就要自述現在他躲在某處、趁著誰在睡覺、或是急急忙忙地寫下這段云云,實在雞肋。

如果能夠不硬套上「日記」的框架,我倒覺得也無損於這本小說的精彩。就這一點讓我稍嫌可惜。

◆ 原名:Frankenstein's Monster
◆ 作者:蘇姍.黑波爾.歐姬芙
◆ 譯者:蕭寶森
◆ 出版:小異文化

2011/10/03

《我無罪》:罪證確鑿的迷思

首席法官的夫人死了,平靜地躺在床上死了。

初步驗屍的結果是自然死亡,心藏衰竭。進一步追查後發現有遭到毒殺的可能,而頭號嫌疑犯就是首席法官本人。所有證據全都指向他涉案,但他堅稱自己無辜,他所說的每句話都是實話、都對得起三十年執法的良心,但顯然他卻有所保留。

究竟法官是知法玩法,還是當真無辜?他不肯將真相全盤託出,是為了保護真兇,亦或根本沒有真兇?

《我無罪》說了一個超級精彩的法庭故事,檢方以謀殺罪起訴自家的首席法官,辯防雙方對法律同樣瞭若指掌,言辭交鋒簡直是劇力萬釣,故事才進入主軸沒多久,我翻著書頁,就忍不住覺得這本小說怎麼可以不拍成電影?

我甚至能想像這些角色、這些場景在大螢幕上呈現的魄力。

喜歡被結局嚇一跳的讀者,一定會相當滿意事實之出人意表。明明罪證確鑿,卻總是找不到真正有力的決定性證據,隨著檢方逐步追查出的蛛絲馬跡,似乎逐漸接近真相,但被告坦蕩堅毅的態度,又使得讀者的思緒反覆在有罪/無罪之間擺盪。

好想知道事實,卻又好捨不得跳過這一盤檢方步步進逼、被告死裡逃生的棋局。

書裡角色眾多(所以一開始有點跟不上),作者史考特.杜羅功力十足,每個人都被他寫得有血有肉、有背景故事、有各式各樣的喜好和顧忌,寥寥幾筆勾勒出他們的人生,彷彿能聽見他們的歡笑嘆息,不再是紙上人物。這些角色在數十年間發展出錯縱複雜的情感,交織出的劇情厚度讓這本小說達到了文學性的高度,文筆之優美當然更不在話下。

我不曉得該給《我無罪》多高的評價才足以表達我對它的喜愛。故事懸疑好看、兼顧文學性和大眾需求、難得一見的紮實法庭攻防,還能多要求什麼呢?我只能全心推薦,同時想著非得把史考特.杜羅的前作《無罪的罪人》找來讀讀不可。

2011/10/01

夢之島



第一次看同黨劇團的戲,牿嶺街小劇場的《夢之島》。

星期六下午風大雨小,走在路上雨傘總有被掀翻的衝動,覺得不像真的有雨,收起雨傘卻又滿天零碎雨滴隨風飄飛。詭譎的天氣,看了這麼一齣如夢似幻的戲,走出小劇場,恍惚像作了一場醒不過來的夢。

我一向不喜歡太抽象的戲,台上演得自以為是,台下看得一頭霧水,想表達的概念彆扭地胎死腹中,模模糊糊看完,不曉得該說好還不好。每次經歷這樣的看戲經驗,散場後總是盯著意見調查問卷,不知從何下手。

《夢之島》講的是夢,也就不得不抽象起來。我光看這戲名就有點擔心,怕又是點了盤吃不懂的怪菜。但想不到這或許是我第一次欣賞完這樣「意識流」的表演,心裡沒一絲不耐,甚至還覺得精彩好看。

真的是難得一見的特例。

《夢之島》講一名女子在結婚前夕目睹一場車禍,當晚作了個情感紛雜、述事錯亂的夢。夢裡她分裂成三個人,各自穿越許多沒有規則可循的場景和記憶,回溯童年創傷,反覆質疑自己的選擇。

遺憾、失落、滿足、自責、迷惑……數不清的情緒塞滿夢境,一覺醒來,恍若隔世。

晦澀難解的隱喻在抽絲剝繭後不如表面難懂,至少我自圓其說地看懂了不少。但光是自圓其說還不夠,在理解劇情之後得到的反思才是重點。

夢裡她到了一座圖書館,裡頭的書都沒有文字,她很著急,但有人好聲告訴她,「別急,總有一天妳會懂的。」我猜這裡的意思是,對還不識字的孩童來說,每本書都是無字天書,但長大了,也就懂了。態度惡劣的圖書館員則是現實的縮影,因為現實從來不會善待任何人。

有一幕她鼓足勇氣不停前進,走到路的盡頭便換來一陣掌聲,隨即有人催促她怎麼不再往前走呢?她抗拒一陣後又攀上了高處,又來到盡頭,掌聲、催促、再一次攀爬,周而復始。等到她看清自己已經站到了好高的地方,回頭才發現沒有退路。

這不就是許多人的人生寫照嗎?我們每完成一階段的學習,便被鼓勵、勸誘再繼續往前,走到後來失去了選擇的權利,全然只是依旁人的期許前進,走了好遠之後我們或許清醒過來,喊著這不是我要的啊,但卻早已回不了頭了。

這一段我看著她站在最高的台上哭喪著臉,忽然覺得好哀傷。

女人在工作上希望能被當成男人看待(所以由男演員演出這個分裂的角色),莫名奇妙的簡報檔只是一大堆毫無關連的圖片,她(他)卻力求鎮定繼續報告,看來工作只是某種根本無法掌握的虛張聲勢表象;被嘲笑演什麼都只有自我風格的演員代表人們永遠在扮演某種角色,但卻永遠擺脫不了自己的本質;憑空落下的老照片是記憶的碎片,雖然不願意記起童年遭遇的壞事,但在不知不覺間人生早已受到根深蒂固的影響……

當然我無法肯定自己確實接收到了每一個隱喻(我相信也沒人做得到,就連同一句台詞對不同人來說都可以有不一樣的解讀),事實上不能理解的部份就算當成無厘頭的夢境看待也無傷大雅。

而光就觀眾自以為能理解的那些象徵符號,若能激起一些心裡的感觸,我想作了這場七十分鐘的夢,便也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