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和記憶有關的小說。一條擁有永恆記憶的老靈魂,經歷一千五百年反覆轉世、死生來去,始終在找尋同一個懸念的對象。
丹尼爾在第一世時誤殺了一名無辜小女孩蘇菲亞,他永遠無法忘記她臨死前的眼神,多年後帶著這份愧疚離世再來。僅管時空背景、容貌身份隨著每一世改變,能夠看見靈魂本質的丹尼爾還是一次又一次在人群中認出她。
她成為丹尼爾生生世世的存在意義,也因此他不畏懼死亡,死亡不過只是再一次重頭來過的機會。所有在這一世沒能彌補的遺憾,所有因為躊躇不前而錯失的良機,他總能說服自己來世一定能做得更好,但卻在下一世仍然重蹈覆轍。
他有永恆的記憶,所以也等於永生,疏離和猶豫是永生之人的宿命。每個人出生時都如同白紙,前世的經歷像潛意識引響人的好惡,肉體上的致死傷口到來世變成淺淺的胎記。
轉世是洗滌、是淨化、是遺忘、是撫平創傷。但對丹尼爾而言不是。
經歷一千五百年數不盡的來世,他因此有過許多父母手足,但他早就學會冷淡對待別人的情感。這些人大多是他熟悉的靈魂,只是換了個模樣,角色易位,像一場演員過少、角色太多的戲。
所以丹尼爾拒絕活在當下,他看透沒什麼是恆常不變的,也因此他永遠用同一個名字稱呼自己,也永遠用同一個名字稱呼蘇菲亞,他否認世局的轉變,只惦記遙遠的過去。
他永世追尋蘇菲亞的原諒和愛情,直到最後,才明白自己活了這麼久,卻原來沒有真正活過。他喊了蘇菲亞在這一世的名字,終於得到救贖。
《不忘》的本質當然是愛情故事,但最讓我心有所感的,並不是呢喃細語的甜膩愛情,大概因為我早已過了觀賞浪漫童話的年紀。
他在某一世遇見曾有過最好的母親,也因為無法回應她的母愛而感到內疚,但他卻在這一世選擇自殺,只求和蘇菲亞約略同時轉世,明知這麼做會讓母親難過,但還是做了。
轉世後他回到前世的家門前,想著自己的死亡給母親帶來怎樣的打擊,他想上前敲門,想告訴她其實他沒有消失,但他終究沒勇氣這麼做。
這裡對親情遺憾的描述,竟成為整本愛情小說裡,最讓我深刻感動的一幕。
其實擁有不滅的記憶並非好事,前世的牽絆反而讓人寸步難行。若你相信輪迴,那你更該信任命運的牽引。永恆不忘,倒真的不如兩兩相忘,重頭來過,方能重頭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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