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天氣雨,我們決定去金山吃鴨肉。
台北的國光客運隔著一條馬路,分成東站和西站,我們是相約在國光客運的三人。
我和龜在東站等著阿潔,阿潔在西站等著我們。
我們都固執地相信對方一定是遲到了,就這樣愚蠢地互等了二十分鐘。
為什麼不打電話呢? 因為我們很固執。
坐了一個小時四十分鐘的車到了金山,某個迷了路的傢伙從基隆趕來與我們會合。
話說前一天我媽可能練成了天眼通,預知到我要去吃鴨肉,特地打電話來跟我說,兒啊你有傷在身,不可以吃鴨肉海鮮和炸的東西。
說完她還嘆了一口氣說,我知道你不會聽話,但是你要自己想一下。
嗯後來我還是吃了鴨肉海鮮和炸的東西。
我對不起周杰倫,因為我沒有聽媽媽的話。孩兒不孝,請娘親原諒我。
但是吃完以後傷口就真的很痛,呃啊,難道這些傳說是有根據的嗎?
所以我又開始模仿陳道明的走路姿勢了。
辛苦諸位陪我走很慢的同學。
吃完鴨肉就不知道要幹嘛了,於是我們又搭車回台北,去美麗華看電影。
這就是大台北生活圈的實踐啊,其實我們到底去金山做什麼?
看完電影已經十一點,他們一行三人在電影一播完的那個moment,就全部跳起來趕計程車去了,我只能老淚縱橫地一邊哀號說好痛,一邊死命跟著他們。
最後揮手說掰掰。
那麼星期天就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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